分类: 博客文章

  • 股东转款17万到公司,备注为投资款,为何法院认定不是增资款?

    合伙指南 | 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1238篇文字

    股东转款17万到公司,备注为投资款,为何法院认定不是增资款?


    今天说的这个案件看着有趣,但也反映出了不规范操作所带来的风险

    股东唐某向公司转了一笔17万的资金,转账的备注栏上写的是“投资款第3期”。

    后来唐某向法院起诉,认为这17万是自己借给公司的借款,请求法院判决公司偿还这个17万的借款。

    但是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这笔17万的转账不属于借款性质,是增资款,所以驳回了唐某的诉讼请求。

    于是唐某又另行起诉,要求公司返还17万元的增资款。

    怎么会这么乱呢?究竟是借款还是增资款,怎么会说不清楚呢?

    确实是说不清楚。因为公司另外两名股东对此也说不清楚。

    (更多…)
  • 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签字,算数吗?

    合伙指南 | 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1237篇文字

    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签字,算数吗?


    还是继续说昨天那个案件。

    那个案件中,还有个有意思的情节。

    A公司的股东之中,有2家合伙企业,在那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上代表这2家合伙企业签字的市这2家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夏某。

    夏某本身也是A公司的股东。

    也就是说,在那份临时股东会决议上,夏某的签字有3处,分别代表:夏某自己和2家合伙企业。

    一审原告华某对这次的股东会决议的效力提出了否定的诉讼请求。诉讼理由中有一条就是认为:在2家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会议没有讨论决议之前,夏某无权代表两合伙企业参与A公司股东会的表决。

    华某提到的这个问题,在合伙企业操作的相关法律服务中,也偶尔有人提及过。

    我注意到,之所以会有困惑,是因为对于合伙企业制度的不熟悉所造成的。

    在投融资、股权等安排过程中,仍然是有很多人把合伙企业称为“某某公司”。但是,有时候,他们会发现,这些“某某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

    合伙企业有法定代表人吗?为什么没有?

    这个问题,可能很多人是说不清楚的。

    这里面有2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法人、非法人组织。

    (更多…)
  • 资本公积金,可以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决定退还给股东吗?

    合伙指南 | 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1236篇文字

    资本公积金,可以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决定退还给股东吗?


    继续说说昨天笔记里提到的那个案件,还有值得关注的争议点。

    昨天说的案件中,A公司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做出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中有一项是决定股东甲公司部分减资,其他股东不减少出资。

    对此,二审法院推翻了一审法院的认定。二审法院认为,对于不同比减资,在全体股东或者公司章程另有约定除外,应当由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此,二审法院判决该项决议内容不成立。具体可见昨天的笔记《法院详细解释:股东不同比例减资,为什么必须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上面这个决议内容,是股东会决议的第1项决议内容。

    该次股东会决议的第2项决议内容,也是案件的争议焦点。同样的,对于第2项决议内容的效力认定,二审法院也提出了与一审法院不同的认定和判决。

    A公司的这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第1项是股东甲公司部分减资,决议第2项是A公司返还甲公司500万的投资款。

    这里要说明一下背景事实。

    A公司所有股东的出资,相对于注册资本而言,是“溢价”出资,实际出资金额远大于注册资本额。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