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指南 | 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第638篇文字
怎么看待这次任正非的道歉?其实,只要开了公司,就不再是家务事
一
这是一个有格局的表现。同时,这里面隐藏的,也是现实中很多公司控股股东忽视的一个基本常识。
任正非为了一件看上去很小的事情,在相关社区进行了道歉。
任正非说明了原因,是担心女儿姓名文字被人恶意抢注商标。因为小女儿还没有来得及注册公司,而商标注册目前不能以个人名义去申请,所以情急之下,委托了华为公司的知识产权部代理注册了,并且声明今后会转给女儿成立工作室,由女儿实际承担注册费用。
任正非最后郑重表示“第一次公权私用,为此向全体员工道歉。”
从父亲对子女的关爱角度,这件事情是很符合亲情和人情的。而且,我有理由猜测,无论是公司内部的人员,或是外部的相关方,都不太可能会因为这件事情怪罪任总,相反很可能觉得这件事情没什么大不了,可以理解,不值一提。
就是这么一个事情,几乎没有人怪罪的情况下,任正非为什么会主动对这件事情进行说明和道歉呢?
假如他不是主动提这件事情,那么又有多少人会知晓公司知识产权部帮忙顺手申请了些商标。
要知道,申请商标这类事务,本来就是事务性的工作,对于公司的知识产权部门来说,也增加不了什么工作量。
所以说,很多人没有看到任正非这个道歉所体现的真正的目的。其实,这个道歉里面,真正要做的是“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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