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指南 | 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第1027篇文字
股权代持的乱象之一:被代持的那一方突然去世,会有什么混乱呢?
一
熟悉我的人可能都知道,我是一个对股权代持这种工具不看好的律师。我一直是建议,只要有其他的方法,就尽量不要用股权代持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而且事实上绝大部分的需求都可以用更好的方式来解决,股权代持本来就应该可用的地方非常的少。
但是在公司股权实务中,股权代持的滥用,仍然是存在的。很多人,仍然是不撞南墙不回头,只有在风险变现的时候、损害和争议真正发生了,他们才会知道这个股权代持的方式并不是个特别好的工具。
印象中,关于股权代持的文章,这几年写了有好几篇了,法律理解和实务经验,能说的也已经说得差不多了。但可能在感性的表现力方面还不是非常强。很多人看了我之前写的文章,情绪感受并不强。
那么,今天我来说一个案例,你也可以把它当成是一个故事来看。
一个股权代持,突然有一天,被代持的那位去世了,会发生什么状况呢?
代持股权的那位,也就是名义股东,开始行使股东权利了,以股东的身份要求查公司的账。而被代持人的继承人们表示反对,认为代持人没有股东权利了。
双方为此,开始在法院打官司,还不止一个官司。下面选其中一个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来看看。
二
甲公司,也就是存在着股权代持的那家公司。也是非常奇特,工商注册上共有两名股东,但事实上这两名股东都是代持股人,都是为同一位自然人代持股。也就是说这家公司注册信息上的两名股东,都是名义股东。这家公司注册信息中的股东没有一名是实际出资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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