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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合同写明出资到位,实际没有,为何法院仍判支付转让款?

    合伙指南 | 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1121篇文字

    股权转让合同写明出资到位,实际没有,为何法院仍判支付转让款?


    民事诉讼案件过程中,有些当事人有一种误解,他们以为,法院对于合同的理解,是只看合同文字的。

    这些当事人认为,合同上文字怎么写,法院就只能从文字的语义去理解双方的意思表示。

    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法官在处理案件时,对于案件事实的理解是多维度的,还需要常识和经验的介入。

    就拿合同的文字表述来说,现实中,因为当事人的法律能力问题,许许多多的合同、协议、文件,都存在着一些表述上的问题。

    有些合同上的表述,从法律上来理解,根本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是当事人双方起草合同时以为这样的表述是准确的。

    而有些合同文字,完全是因为当事人的疏忽或者不在意,特别是那些喜欢用别人合同模板的当事人,并没有那么仔细地去从法律上分析条款是不是表达合适。

    交易顺利呢,这些合同文字上的问题,就不会真的变成问题,当事人完全没有感觉,还以为这样写合同就是合适的,以后遇到同类的交易还会继续使用同样的合同模板。

    但是,一旦双方产生某种争议,这些合同上的毛病,就会成为一方或者双方的斗争武器。有的,也就上了法庭。

    可是,一定要理解,法官不是书呆子。法院里面根据不同的争议是分成不同的部门的。也就是说,很可能,处理你这个纠纷的法官,已经处理了同类纠纷几百个了。在你眼里疑难复杂的,在法官眼里稀松平常。你想使用的花招,在法官眼里可能就像讲台上的老师看学生的小动作一样直白。

    生活在社会上,不要把别人当做呆子,更何况是法官呢?

    很多的民商事案件,法官都会遇到一些表达错误的合同文本,但是不会随便“将错就错”。虽然说,各地法院和法官习惯各有不同,但是,常规来说,大致是这样认定双方的真实意思的:

    第一步:假如结合所有的证据,根据法律和经验能够确切地判断双方真实意思的,法官就直接判断双方的真实意思是什么,不会根据错的文字表述来理解。因为,合同表述有瑕疵,这也是可以判断的法律事实。

    第二步:假如结合所有的证据,根据法律和经验,无法判断双方真实意思的,法官有时就会直接根据文字的语义来认定双方的真实意思了。所以,合同表示准确,仍然是非常重要的。

    举个案例来看,也就是本文标题上说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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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应聘时悄悄录音,法院采纳了录音证据,判决公司支付年终奖

    合伙指南 | 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1120篇文字

    员工应聘时悄悄录音,法院采纳了录音证据,判决公司支付年终奖


    有2个法律实务的要点,有很多人是不太清楚的:

    1、“偷偷”录音,大部分情况下是可以作为民事证据的。

    2、公司招聘人员在招聘时所说的话,也是有可能成为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一、关于悄悄录音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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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对外合同约定不得分配利润,股东会关于利润分配决议无效吗?

    合伙指南 | 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1119篇文字

    公司对外合同约定不得分配利润,股东会关于利润分配决议无效吗?


    一、案件背景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最近的一个再审申请案件。

    A公司(借款人)对外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其中有特别约定,约定“合同项下贷款全部清偿完毕前,未经银行方书面同意,A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股东分配本项目的经营利润”。

    在借款等对外债务尚没有完全清偿的情况下,A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股东会决议,决定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相关年度的公司利润。

    从程序上来看,这次股东会以及决议都是合规的。

    但是,公司内部显然出现了问题和矛盾。公司控股股东随后因为种种原因,不同意按照上述分配利润的股东会决议来向股东分配利润。

    于是,持股8%的股东甲公司,依据那份决定分配利润的股东会决议,向法院起诉,列公司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分红。

    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最后,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再审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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