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指南 | 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第1121篇文字
股权转让合同写明出资到位,实际没有,为何法院仍判支付转让款?
民事诉讼案件过程中,有些当事人有一种误解,他们以为,法院对于合同的理解,是只看合同文字的。
这些当事人认为,合同上文字怎么写,法院就只能从文字的语义去理解双方的意思表示。
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法官在处理案件时,对于案件事实的理解是多维度的,还需要常识和经验的介入。
就拿合同的文字表述来说,现实中,因为当事人的法律能力问题,许许多多的合同、协议、文件,都存在着一些表述上的问题。
有些合同上的表述,从法律上来理解,根本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是当事人双方起草合同时以为这样的表述是准确的。
而有些合同文字,完全是因为当事人的疏忽或者不在意,特别是那些喜欢用别人合同模板的当事人,并没有那么仔细地去从法律上分析条款是不是表达合适。
交易顺利呢,这些合同文字上的问题,就不会真的变成问题,当事人完全没有感觉,还以为这样写合同就是合适的,以后遇到同类的交易还会继续使用同样的合同模板。
但是,一旦双方产生某种争议,这些合同上的毛病,就会成为一方或者双方的斗争武器。有的,也就上了法庭。
可是,一定要理解,法官不是书呆子。法院里面根据不同的争议是分成不同的部门的。也就是说,很可能,处理你这个纠纷的法官,已经处理了同类纠纷几百个了。在你眼里疑难复杂的,在法官眼里稀松平常。你想使用的花招,在法官眼里可能就像讲台上的老师看学生的小动作一样直白。
生活在社会上,不要把别人当做呆子,更何况是法官呢?
很多的民商事案件,法官都会遇到一些表达错误的合同文本,但是不会随便“将错就错”。虽然说,各地法院和法官习惯各有不同,但是,常规来说,大致是这样认定双方的真实意思的:
第一步:假如结合所有的证据,根据法律和经验能够确切地判断双方真实意思的,法官就直接判断双方的真实意思是什么,不会根据错的文字表述来理解。因为,合同表述有瑕疵,这也是可以判断的法律事实。
第二步:假如结合所有的证据,根据法律和经验,无法判断双方真实意思的,法官有时就会直接根据文字的语义来认定双方的真实意思了。所以,合同表示准确,仍然是非常重要的。
举个案例来看,也就是本文标题上说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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