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指南 | 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第1145篇文字
股东都没有完成实缴出资,开股东会会议时,表决权怎么计算呢?
有人认为,股东没有实缴出资到位,那就没有表决权。也有人认为,股东的表决权就应当按照认缴比例来确定。
事实上,这个问题也确实不是“一句话”就能说清楚的。
《公司法》对此的规定,是简洁的“一句话”: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简洁是简洁了,但是架不住追问:
1、“出资比例”,是指认缴出资比例还是实缴出资比例?
2、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是指原始的公司设立时的公司章程,还是包括经股东会多数表决通过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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