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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人没有达成一致的前提下,部分合伙人能要求取回出资吗?

    合伙指南 | 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955篇文字

    合伙人没有达成一致的前提下,部分合伙人能要求取回出资吗?


    最近,有个客户遇到了一个纠纷,合伙企业的一个合伙人要求从合伙企业撤资,也就是想从合伙企业拿回出资,并且已经起诉到法院。客户询问,那个合伙人的要求有道理吗,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那么,像这类对合伙企业的出资,能不能撤回呢?

    这个问题看着简单,其实回答起来并不容易。

    之所以不太容易回答,最大的原因是很多人对于合伙企业和公司之间的区别是很模糊的,在考虑合伙企业相关的法律问题时,特别容易受到自己脑子里面已有的公司法知识的干扰。

    所以,在理解“对合伙企业的出资能不能撤回”这样的问题时,可以“参考”公司法关于公司股东撤资的规定来了解合伙企业的特殊性,但不要受公司法知识的干扰。

    这里稍微整理一下,用我习惯的、但可能不是那么专业化的语言来聊一下这个问题该怎么理解。

    合伙企业法中根本没有“合伙人撤资”的规定

    是的,你没有看错。合伙企业法里确实没有合伙人撤资的规定。

    这里,特别说明一下:本文所说的是合伙人撤资,不包括合伙人将自己的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而是直接要求将自己的出资从合伙企业财产中抽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合伙企业没有清算的前提下,合伙人想要退出合伙企业,只有一种方式,那就是“退伙”。不过,“退伙”这个概念,与“抽回出资”是两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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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仍有人不懂:程序和实体不做足,劳动规章制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合伙指南 | 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954篇文字

    仍有人不懂:程序和实体不做足,劳动规章制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近几年,在处理涉及公司法相关的工作中,有时我会注意到一个现象:关于公司规章制度的颁布程序,很多中小微公司仍然是茫然不知的样子,只有2个程序,一是公司高管起草和决定,二是向公司所有员工公布,这些公司的管理团队认为这样就算是发布规章制度了。在这些公司里,大多还都是有专职的人事管理岗位人员的,仍然发生这样缺乏基本常识的问题,确实让人有些无语。

    那么,规章制度发布的程序和实体应当怎么做呢?

    今天就把这个常识性的问题写一下。

    首先,理解一下这里所说的“规章制度”究竟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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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意了,影视截图也有版权:电商擅用3张截图,判赔3万5千

    合伙指南 | 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953篇文字

    注意了,影视截图也有版权:电商擅用3张截图,判赔3万5千


    公司内部法律风险控制,其中有一项就是防止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这几年来,很多公司在这方面的意识大幅度地提高了,滥用盗版、随意使用网上的图片和照片、非经授权使用商用字体等情况显著有所减少。这一方面是公司企业自我成长的动力所致,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知识产权人以各种方式不断地加大打击侵权行为的力度。而我们国家的知识产权立法、执法等方面的完善,对知识产权保护也起到了核心的引领作用。

    今天看到一个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今年新近判决的一个案例,其中提到了一个较为新颖的小问题:影视剧的截图,有没有著作权?

    这虽然是个小问题,但是却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因为,在现实中,有很多公司在宣传、营销的过程中都使用过影视剧的截图。特别是在电商领域,某些品类的产品,在宣传时使用影视剧配图的现象是较为常见的。不过,以前我却没听说过有影视剧的著作权人对此提起过侵权诉讼,我也没有就此进行过思考和分析。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这个案件的判决,清楚地告诉社会公众:影视剧截图,也是作品,也是有著作权的。那就意味着,要使用影视剧截图,除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例外情形之外,原则上都是需要事先得到著作权人的授权的。如果是这样的话,使用这类截图的商家将会大大减少。

    下面就来看一下这个案件的大致情况。(文中将当事人名字隐去)

    2020年,原告甲公司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乙公司:

    1. 立即停止侵害甲公司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立即删除涉案在售商品界面,销毁全部涉案侵权商品;
    2. 在其运营的天猫(www.tmall.com)店铺内显著位置发布经甲公司书面认可并由法院审核过的公开声明,以消除其因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甲公司造成的不利市场影响;
    3. 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5万元(其中经济损失4.7万元,合理费用0.3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原告甲公司,拥有某部电视剧的完整版权。涉案作品于2019年7月9日在东方卫视、浙江卫视首播,并在腾讯、爱奇艺等视频网站播放。

    乙公司在其“天猫商城”开设的网店中,出售一款衣服(以下称为被控侵权产品一),单价139元,总销量256;以及一款衣服(以下称为被控侵权产品二),单价129元,总销量72。

    经当庭比对,被控侵权产品二使用了涉案电视剧第15集18分18秒的截屏画面作为宣传照,被控侵权产品一使用了涉案电视剧第8集5分42秒、40秒的截屏画面作为宣传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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