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立律师

  • “代持股”,脆弱,但它不是个坏工具,只不过是用起来有难度

    合伙指南 | 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497篇文字

    “代持股”,脆弱,但它不是个坏工具,只不过是用起来有难度


    前天,在《被人代持股,不仅不是股东,而且无法阻止法院对股权的强制执行》一文中,我分享了一些关于代持股问题的心得。

    那篇文章里,我开篇就说了一句“代持股关系,是一种非常脆弱的合同关系。”。可能这句话引起了很多读者的同感,但可能也引起了一些误读。

    其实,在那篇文章里,我也说过,代持股合同,并不是法律禁止的东西,只要没有其它违法的事情,那么,它在法律上是成立的。

    问题的关键是,代持股因为其特殊性和脆弱性,它在法律实务中的处理是需要较高的法律经验和技巧的。

    假如用冷兵器来做比喻的话,那么“代持股”这种工具,更像是一种较为另类的短兵器。正所谓“一寸短,一寸险”,短兵器要用好了,相对于长兵器来说,需要更灵活的身法、更快的速度、更早的预判,因为练的难度就会相当较大。在古代军队里,主力部队配备的武器,大多是长兵器,或者是又长又重的武器,比如长矛、长柄刀。在宋代,还流行过长柄的斧子,据说是对付重甲兵有效。

    回到主题。关于代持股,其实别看这种方式在法律上有其特别的脆弱性或者说短处,但是它也有其明显的长处,那就是灵活、便捷以及有一定的匿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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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优秀的商业思维,本身就融合了法律思维,而不是两种思维两层皮

    合伙指南 | 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496篇文字

    优秀的商业思维,本身就融合了法律思维,而不是两种思维两层皮


    平时在家经常烧些家常菜,做得水平很一般,好在家里喜欢吃,也是件又累又乐的事情。

    烧家常菜,除了原料准备外,归根到底就是两件事情:一是把菜弄熟,二是调味。看着虽然只是简单的两件事情,可事实上并不是简单的两个步骤。

    当然,有些菜,可以用简单地两个步骤来做。比如说某些蔬菜,像蓬蒿,就可以直接水煮熟后再加调味凉拌了,很方便,也是我太太较为心仪的菜式。

    但是,大多数的家常菜,想要做得比较美味些,弄熟和调味这两个步骤是需要融合的,而且根据不同的原料和菜式,其中的融合方式也是各有些不同的。

    就拿最常见的红烧肉来说,原材料当然是选4分肥6分瘦的五花肉为最佳,但在煮熟和调味方面,很多人都有自己的小心得。刚开始,有人会将肉带皮的那一面在火上烤一 下,有的人会将肉掺杂葱姜之类的香料大火炒制一会儿,大致上都是想将肉皮那部分烤或炸出些特殊的香气来,也让内皮的口感会有所不同。接着,有人会先炒糖色来给肉上色,有人直接开煮利用老抽上色,但是这炒糖和老抽的香味其实是不太一样的。

    其实可以发现,煮熟的过程,从一开始就伴随着调味,而味道的调制又和煮制的方法紧密相关。这煮熟和调味两件事,必须要懂得融合起来的道理,这才能让普通的家常菜味道能够好起来。

    假如,非得把煮熟和调味两件事情分开来看待,怕是不太可能成为家庭煮菜小天才的。

    为什么我大晚上的要谈吃的?不是为了调人胃口,也不是毁人减肥的计划,而是想拿这个做个引子说说关于商业法律管理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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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人代持股,不仅不是股东,而且无法阻止法院对股权的强制执行

    合伙指南 | 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495篇文字

    被人代持股,不仅不是股东,而且无法阻止法院对股权的强制执行


    代持股关系,是一种非常脆弱的合同关系。

    虽然,这种代持股合同关系,并不是法律所禁止的,在法律上也是成立的。并且,只要没有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通常来说,代持股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也是有约束力的。

    但是,由于股权这种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造成了代持股合同的实际关系和利益的维系是十分困难的。

    股权,不同于一般的财产,不像是一台机器或一件产品。股权,是公司法制度下特殊的一种东西。

    在股权里,当然有财产权。但是,除了财产权之外,股权里还有其他的一些特殊性内容,特别是在有限责任公司内。

    第一,在有限责任公司里,股权,更多地表现出一种人身性。所谓人身性,是指股东之间是基于某种信任联系在一起的,并不是以股权数额为中心,而是以人为中心的。

    以人为中心,就是合作开公司,股东之间,互相在眼里看得是和某人合作,而不是和任何一个持股的人合作。

    正因为股权的这种人身性,很多公司甚至通过某种股东协议,要求所有股东或某些核心股东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出自己持有的股权以及离开公司高管的职位。

    第二,股权 ,还有一个特殊性,那就是必须要经过公示才能达到权利完整的状态,才可以在法律达成可以对抗第三人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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