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指南 | 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第332篇文字
一
先说个事儿。
有家公司,开始裁人了,只愿意给到N的补偿金。很多员工和高管或者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或者要求全额的赔偿金。公司老板说不同意那只能劳动仲裁了。裁员的第一阶段,只有很少几位高管和员工与公司快速签署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拿到了N的补偿金。
看上去这几个高管和员工是太着急了,他们应当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拿到更多的赔偿的。但现实就是这么复杂,没多久,这家公司彻底停产了,外面好几个债权人在准备启动申请这家公司破产的事宜。
事情到了这个程度,公司目前的员工们可以最后得到的补偿就不可知了。但是无论如何,是不太可能达到他们想要的全额的赔偿金。
那几个高管和员工当初第一时间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最重要的原因是其中有一位高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相当了解并且作出了准确的预判。至于其他几位员工,可以算是他的亲信或小团体成员。
事后回头看,他们当初与公司的快速和解,是明智的。一方面,补偿虽少,但是快速落袋为安;另一方面,没有浪费时间,把时间花在了更有效的地方,也比别人快了一步到两步。
二
别人欠你钱了,公司欠你工资了,有人侵犯你的权利了,假如表面上有一个机会给你和对方在一起和解或调解的话,你知道该如何决策和操作吗?
从我工作中观察的经验来看,相当一部分的人在这方面缺乏思想准备和技巧。常见的固执有2种:
- 拒绝和解和调解,让法院或仲裁机关直接裁判。
- 进行和解和调解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必须满足自己全部的诉请。
当然,还有人一转头问自己的委托律师,问律师该怎么办。
在这类问题上,律师业的行规是不发表任何倾向性建议的。合格的律师,会为当事人详细分析各种选择后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但是绝对不会替当事人在和解或调解这方面拿主意,因为这超出了律师的职责范围。
对于和解、调解的这2种固执想法,影响了很多人的自身利益,实际上是自己放弃了一个机会,一个可以通知和解或调解处理纠纷的一个机会。
这是一个机会,虽然未必谈得成,但是机会本身也是宝贵的。
之所以好些人不愿意进行和解或调解,原因有2个:一是不信任,二是不自信。
不信任,是指不相信对方真的有能够够和解和调解的诚意。另外,有时候也不太相信主持调解和和解的人,比如说法官或仲裁员。
不自信,是对和解和调解这种涉及谈判的事务没有把握,不会弄,怕自己因此而吃亏。
和解、调解,就是在双方处理某些矛盾时的一种谈判。
有些人天生性格就比较擅于和人谈判。这些人,在菜场买一篮子菜,和一个个的卖菜的讨价还价的,都可以比别人少花费十几元。
而有的人,按本性并不善于这类谈判,因此需要稍微学习一下,运用知识和技巧来操作和解和调解。今天我下面聊的事情可能更适合这些平时不太能讨价还价的人来听听,兴许会有点帮助。
三
关于和解、调解,第一是要会算账。账算得不对,就会以为和解就是吃亏。
和解,一般来说,双方总是会有些让步、妥协。假如涉及到金额数量,那也肯定会有些折扣。这也是为什么这件事情表面上看起来有一方是吃亏了。
2014年12月,一名英国小伙,罗伯特,22岁,是一名工程系的大学生。他意外收到一个来自亚马逊网上商城的快递包裹,包裹里有55寸的3D电视、笔记本、三星平板电脑、其他还有平板若干、电脑显卡、索尼PSP游戏机、游戏碟、各种玩具、家居用品。
这个被他收到的包裹,其实是一位买家要退货到亚马逊仓库的。但因为一个地址信息的错误,这才错误地邮寄到了他的家里。他联系了亚马逊公司,亚马逊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这些商品可以留下,送给他了,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
这些货物总价约5600美元,当时约合人民币3万多元。
亚马逊这个和解的折扣,是0。没有比这更低的折扣了。亚马逊这个和解岂不是很吃亏吗?
如果你单看商品价值,那么当然是亚马逊亏了5600美元。但账不是这么算的。
亚马逊的物流系统,举世闻名,以高度自动化和智能化为核心。假如要收回这样的一起因地址错误而引起发货,那么就意味着他必须在原有的系统之外单独开设一个临时而特殊的系统,并且还要保证这个临时系统与整体系统之间的协调和融洽。
这样的一个临时系统开发以及相应的运作管理成本实在是太高了,可能需要的成本远不止10个5600美元。所以,这样一算账,当然是把这笔货就留给那个小伙儿是最佳方案。
和解中很多时候,要妥协,要让步,关键是要算对账。要算对账,就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成本、开支、风险,眼光不能狭窄了。
过去,我在一篇写怎么样催收账款的文章里也提到算账这件事情。我在那篇文章里提到过,有些老板之所以犹豫不决要花多少成本去催款,原因也是账不知道怎么算,以为自己手里10万元的债权的价格就是10万元。
账不是这么算的。10万元的债权的价格,是看市场上的价格反馈的,比如说这个债权转给别人,别人愿意出多少钱,质押给别人,别人愿意提供多少借款,是这样估价的。
和解,最首要的事情就是把账先算准了算合理了。在这个基础上,你才会真正明确自己的底线是什么,天花板在哪里,什么时候该硬,什么时候该软。
四
和解,第二件事情要看人。
看人,最主要是看信用。
看信用,看两点:一是这个人有没有履行能力,二是这个人讲不讲基本诚信。
看这个人有没有履行能力,想办法调查这个人的资产状况、经常性收入状况。
在民事诉讼打官司的期间,有时候法官会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或和解。如果可以达成一致,那么双方会签署调解协议或和解协议,或者由法院出具正式的调解书。但是这些东西能够起作用的前提之一,是对方有这个能力来履行。假如这个人目前没有稳定职业、单身、房产都被银行抵押了,那么就不能随便和他进行和解,还不如让法院判决之后去强制执行,因为同样是没有履行能力何必多此一举。
看这个讲不讲基本诚信,那就要综合判断了,这个没有一定的标准。有的人的工作职业,可能决定了这个人不讲诚信的底线还是挺高的,否则他可能会失业。有的企业家或老板,不讲诚信如果变成法院执行时认定的老赖,那对他各方面可以进行消费限制、出境限制,这些人对这些限制还是觉得会头痛的,因为不守诚信的底线也会在这里。
曾经遇到过这么个客户,他有个“朋友”多年前向他借了一笔钱,一直没还,曾经两次写了还款计划,但每次还款计划只履行了一期或两期就不再履行了。这个客户希望律师能给这个人发个律师函再催催,看能不能让他再给立个可以履行的还款计划。
事实上,这种多次毁约不履行的人,不讲诚信已经成了人生底色了。和不守信的人,不要达成任何协议,这是最基本的原则。像这样的人,看清楚了这个不守信的人品后,原则上就是要拒绝和他进行和解,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这才是最佳的策略。
看人这件事情,上面说的都只是基本的,其他的看各自的能力和悟性了,这不是谁可以教谁的事情。但是无论如何,听其言,观其行,重点还是要观其行。
五
和解,第三件事情要看筹码。
任何谈判,都是手里要有牌的,否则是没必要谈的。
一个99.99%会胜诉并且能够保证顺利强制执行到的案件,只要是正常的律师,都不会建议自己的当事人去和对方进行调解或和解的,除非当事人有自己的一些个人原因。
看筹码的意思,一是看自己有什么筹码,二是推断对方有什么筹码。
和解的时候,你的开价,或者说你的还价,都是和你的筹码相关的。
有意思的是,这些筹码,一般来说,不说穿的时候作用更大,但必须要让对方被暗示到或者是体会到。
在筹码方面,不仅可以在和解之前收集,还要想办法去发现,发现那些自己之前还没有察觉可以作为筹码的东西,更是可以在和解之前想办法制造,就像没有机会有时可以创造一个机会那样。前不久当当网抢公章的事情,本质上就是为了制造新的筹码。
总的来说,筹码越多越重,和解的开价可以越高,和解的进攻性可以更强,反之就应当在必要的时候示弱。
就拿本篇文章最前面说的劳动争议来举个例子。
很多大企业,即使在法理上是占理的,也不太愿意多出个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来。这里面的原因很复杂。有时,可能是因为这个判决,在内部管理流程上会成为一个需要上下汇报的事件,会被作为考核或业绩的某种指标因素,会成为内部权力斗争某些工具。有时,可能是公司单纯不愿意出现在生效而公开的判决书之中。
上面这类企业的这种顾虑,假如换个角度看,不正是劳动者的筹码之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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