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有关数据出境合规的法律体系立法刚刚起步,我们团队当时就为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提供过数据出境合规方面的详尽咨询报告。当时就明显的感受到,有关数据的法律管理和法律应用将会迅速发展起来
现在,已经有明确的法规规定,可以用数据作为出资入股了。
2025年2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开始实施了。其中,有特别对数据出资的明确规定: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属等有规定的,股东可以按照规定用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作价出资。”
对2023年底新修订的《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而言,这是一次举例式的明确。因为公司法里用一个“等”字概括了非常见的非货币资产。
2023年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可以用数据出资入股的明确规定,可以算是指导意见的落实措施之一。
明确了具体类型的知识产权可以作为出资,有助于消除了公司登记机关和出资人的法律理解分歧和困惑。
相比较于货币出资来说,数据出资需要思考设计的因素要复杂的多。需要考虑的因素,不仅仅是出资价值的确定,而且还有数据资产本身的特性所带来的一系列因素。
另外,由于规定新出台,各方都有一个熟悉的过程,都没有以往的经验,实际操作可能需要磨合。
因此,假如打算以数据资产出资入股,或者作为相对方打算接受其他人的数据资产入股,那么,需要谨慎综合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商业判断来做出决策。
本文作者:李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