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版的退市制度是一个新的改革和变化,它也是科创版不同于现有主板的一个特质。
科创版的退市制度具体有5个内容:
- 严格交易类强制退市指标,对交易量、股价、股东人数等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终止上市。
- 优化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科创板股票不适用证券法第五十六条第三项关于连续亏损终止上市的规定。
- 对连续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实施终止上市严格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
- 对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依法坚决终止上市。
- 科创板股票不适用证券法第五十五条关于暂停上市的规定,应当退市的直接终止上市。
交易类强制退市指标的影响
- 在科创版退市制度中,交易类强制退市指标是一个新增的内容,它对未来科创版整体气质将起到重要的影响。根据目前讨论稿的内容,以最极端的方式计算,从某家科创版公司第一次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之日起,最快的很可能在25天后就会被交易作出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
- 可以预见,科创版的退市制度的设置,必然会倒逼上市公司、保荐机构以及投资者的策略和行为发生相应的变化,包括对于是否申请上市的决策也要将可能的退市一并考虑。
- 在退市制度中,财务指标、合规指标都是可以由上市公司进行相当程度地主导的,而交易类强制退市指标是上市公司很难主动操作和主导的,这就放大了市场作用对于退市可能性的作用,这是所有有意参加未来科创版的企业和投资者必须认真面对和思考的一个内容。
科创版的交易类强制退市指标包括:
- 通过上交所的交易系统连续120个交易日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200万股;
- 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
- 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市值低于3亿元;
- 连续20个交易日股东数量低于400人;
- 上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上述的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20个交易日。
- 证券市场出现重大异常波动等情形的,经上市委员会审议,上交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规定的交易指标。
【本文作者:李立律师 擅长公司、股权、合伙等公司类法律实务,政府法律顾问,政府评定的优秀律师,1999年开始执业,办公地点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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