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会发现,大量的管理理论、书籍、培训、体系、新的理念和方式方法层出不穷,已经到了一种近乎于信息过载的状态,很多有学习积极性的企业家往往感觉应接不暇、有时处于一种一知半解、不知所措但又很焦虑的状态,感觉道理很对但为什么自己操作不了,想移植别人的成功案例却又感觉无从下手。
今天,推荐给大家一本书。不是卖书,只是推荐正在从事企业经营管理的朋友可以读一读。《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这是本初版于1999年的书籍,上海图书馆有免费借阅。这本书的影响力是相当广泛的,不仅限于法学界。作者是著名的法学家苏力,这本书的分类是法学,但是事实上,它适合几乎所有的人来读,这本书的文风是随笔类,并不是那种让人敬而远之的论文体。这本书里面的许多思想和理念是有助于我们重新思考和定位企业管理,并且有助于我们将企业管理这样的事务落到实处。
1、和法律一样,企业管理就是制度性安排
企业管理,就是在企业内部这个范围里建立和实施制度性的安排,从原理上和法律制度的实施没有本质的区别。无论这家企业是大是小,也无论这家企业有没有成文的制度文本,任何企业都有自己一套或明或暗的“规矩”,这就是制度。不是只有那些国外经典管理著作里所描写的东西才是管理制度,不同时代、不同业态和不同规模企业都有某种管理制度的存在。如果没有这样的眼光,对管理的认知就已经存在根本性的偏差了。在《制度是如何形成的》中,对于历史上的法律制度也进行了深入的社会背景分析和探究,你会发现曾经在你眼里那些不合理、甚至所谓“落后”的制度,事实上在当时完全是适当和合乎情理的。
2、管理,最大的优点就是不要随意创新
为什么我们现在达成交易都会签订合同呢?为什么借钱要写借条呢?为什么人们之间因为矛盾而互相杀害已经变得极少了呢?那里因为我们内心对有些东西是非常肯定的,这些东西包括“合同是约定,违约有失信并且要承担责任”、“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能动用私刑报复”。这些就是制度。正因为这些制度的稳定性,所以我们的经济交往秩序才能顺畅地进行运作。管理上也是一样,管理要给所有的人一种稳定的预期,就是知道什么样的行为一定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提到:
法学从来就不是以其新颖、玄妙、想象力而获得人们的青睐,而是以它的熟悉、便利和重复性而与人们相伴随。的确,古罗马时代的契约法与今天市场经济的合同法在许多基本方面并没有什么重大区别;一部《拿破仑法典》颁布近200年了,至今仍为法国人通用,仅仅作了些许补充;而英美法中最重要的原则就是“遵循先例”。比起其他学科中的这一“转向”、那一“转向”,各种“主义”以及主义前那些现有中文似乎都难以应付的前缀(new, neo,post),法学实在是太缺乏新意了。
3、管理是极其现实主义的事情
对于实际经营管理企业的人来说,在日常学习中,这些词语是需要特别警惕的:理论,案例,体系,模式。这些词语本身并不是坏的,但是这些词语是属于学术研究者的,并不属于实务者。现在,很多企业家都喜欢将学习到的某种模式、方式或案例直接移植到自家的企业里来,这就如同我们将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直接移植到自己的国家来。是否能够移植,怎样移植是第二位要考虑的事情,第一位要考虑的其实是别人家的制度背后的来源和原因是什么。这是很多人会忽视的,总以为别人成功了,那么那套东西一定是好的,一定可以用于自己身上。我们看看苏力在这本法学的书里说法学是什么:
法学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务实和世俗。世俗并不具有贬义,而只是说它的基础是社会现实,它必须始终关注现实,回答现实生活中普通人关心的常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法学是一种非常讲求功利的学问。它是一种社会化的实践,一种职业性的知识,在很大程度上排斥独出心裁和异想天开。它有时甚至不要求理论,而只要求人们懂得如何做。这与文学和纯粹的思辨理性也有较大差异
管理也是同样的,经营企业是务实和世俗的,它是讲求功利的,它甚至不需要理论,只要求懂得如何去做。最好的企业家都是极其现实主义者,他们或许也有不同的理想在,但那一定是在追求务实和功利的坚实土地上开出的花,而不是把理想当作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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