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个人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第1322篇文字
产品经销商们要小心了,不合理使用产品商标,会被判决侵权赔偿
所有经销代理产品的商家,建议都关注一下这个案件的判决。
销售的是正品,在经营中大量使用了这个产品的商标,结果被法律判决向商标持有人支付侵犯商标的赔偿15000元。
这是为什么呢?
很多事情,不能单单看表面上似乎是合法的,还要关注“合理性”。“合理性”出现大的偏差,就可能被认定是违法。
例如:股东,有股东权利,但是,法律同样规定不能滥用股东权利。滥用,就是不合理的使用。
例如:法律认可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依照法定程序通过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可以作为员工管理的依据。但是,司法机关一直认为,规章制度内容也必须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否则不产生对员工的约束效力。
在这个商标侵权的案件中,被告经营着一个线下店铺,专门出售门窗类产品,包括木门、金属门、玻璃门。在这些销售的产品中,就有“盼盼木门”。
可能是“盼盼木门”比较出名,被告在经营过程中可以说是“突出地”、“大量地”使用了盼盼木门这个产品的品牌。
被告在店招、灯牌、店内背景板、木门售价牌、名片上使用了“盼盼科技健康门全屋定制”、“盼盼到家,安居乐业”标识。
原告是“PANPAN盼盼”等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商标侵权并赔偿损失。
原告认为,被告使用原告的商标,已经超出了合理的范围。
被告质疑,自己销售的是正品,怎么可能侵犯商标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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