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立律师

  • 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南北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的“南北地区”是什么地区?

    昨天才知道还有这么一个概念。

    根据上海市政府的政策文件,上海市的“南北地区”,是2个区的合称:宝山区、金山区。

    不过,我看了一下地图,上海最北面,也不是宝山区,而是崇明区。

    2022年6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向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南北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

    在这个意见的第一句话,就是“南北地区(宝山区、金山区)具备宝贵的发展空间,是全市重要的产业承载地。”

    根据这个《意见》,上海市通过整体性、系统性转型将南北地区打造成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主力军、传统工业地区转型的样板区、实体经济筑基的压舱石、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为上海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实支撑。

    从具体指标来看,《意见》预测目标,到2025年,南北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4000亿元,年均增长率要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转型发展定位方面:

    宝山区,按照“全域转型、产城融合、战新集聚、绿色低碳”的总体要求,全力构筑创新主体活跃、创新人才集聚、创新功能突出、创新生态优良的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打造现代化、创新型、生态化国际大都市主城区和全市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成为上海服务辐射长三角北翼的重要节点和上海北部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金山区,按照“智造集聚、文旅赋能、门户枢纽、生态宜居”的总体要求,全面推动转型新发展、全力塑造城市新形象,建成打响“上海制造”品牌的重要承载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先行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桥头堡,成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南向拓展带重要节点和上海南部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意见》还提出了相应的支持政策,包括人才、住房、土地、财税、交通等方面。

    其中,在优化土地保障方面,提出了在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区域强化用地保障、高强度综合开发轨交站点周边区域允许适当放宽住宅地块容积率、优化供地结构,增加单幅小型商办用地供地等政策。个人预计,南北地区转型发展的热度,将会首先在房地产方面显现出来,值得关注。

  • 执行董事用发票报销费用,无法说明合法理由,法院判返还公司13万

    合伙指南 | 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1130篇文字

    执行董事用发票报销费用,无法说明合法理由,法院判返还公司13万


    财务的规范、法律的规范,这两样东西是现代公司经营必备的事项,一是为了公司发展,二是为了“保护”公司股东和高管。

    下面说的这个案件,其中的当事人就是完全忽视这方面的规范。

    潘某对法官表示,自己个人用于公司的一些支出,因为这些支出的收款方无法出具正式的能够用于走账和报销的正规发票,所以,会用些其他公司的正式发票来冲抵。

    潘某认为,这种现象在我们国家非常普遍,尤其是中小企业,请法庭针对本案客观事实予以评判。

    潘某可能之前没有预料到其他股东可以从这个角度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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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定职工工伤,是否必须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

    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再151号行政判决书中,法官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1、……通常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职工工伤,应以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除非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另有规定情形。……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该条规定从有利于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工伤保险条例》将劳动关系作为工伤认定前提的一般规定作出了补充,即当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时,用工单位承担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

    3、根据上述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由违法转包、分包的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