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个人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第1316篇文字
调整员工岗位,这算合理吗,当公司组织架构大调整时?
疫情之后,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纠纷案件时,就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所引起的问题,似乎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总的来说,强调尊重企业调整组织架构的自主经营权,强调员工岗位调整合理性的判断。
但合理性的判断标准,仍然是比较概括的,仍然是需要动用经验的。
先来具体看一个较新的案例。
这是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的一个案件。
2020年底,这家公司进行了组织架构的大调整。李某(化名)原先工作的岗位因此被调整掉了,没有了。
李某原先的岗位是销售部门里面的一个服务经理,月薪27,000元。
公司发了通知给李某,通知里说要调整岗位和月薪。
岗位调成技术工程师,月薪从27,000元下降到1万元。
李某认为这调整后的岗位和月薪都和原来的相差太大了,拒绝接受。
第二天,公司就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关系,解除理由是“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原岗位取消,经双方协商后未能达成一致”。
公司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和代通金。
李某认为公司这是违法解除,应当要支付赔偿金,所以就提起了劳动仲裁,官司一直打到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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