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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优化,不是把百分比填进模板

李立律师(上海锦赋律师事务所)

很多人认为股权结构,就是股权比例。网上流传着好多标准股权结构图、几个关键比例之类的话术。似乎天下的公司,股权比例都该是一个模子的。

我做了二十多年企业和投资的法律服务,其中也有很多股权结构优化的事务。事实上,商业世界和法律世界,完全没有那么单纯。

把股权结构当成了数学题,是一种未曾亲历的天真。

近日,某上市公司一家人的事,就告诉我们股权结构这件事情的另一面。

2026年9月15日盘后,某上市公司公告:实控人撤回了对女儿及控股股东的两起诉讼。一场从4月燃到9月的家族控制权之争,暂时熄火。

矛盾是4月末公开化的。4月29日的董事会上,女儿对全部四项议案投了反对或弃权票。5月,弟弟控制的第二大股东提交临时提案,要求罢免姐姐的董事职务;5月23日,女儿反过来提请罢免弟弟和母亲。父母把亲生女儿告上法庭,姐弟互提罢免董事,一家四口从”一致行动”走到对簿公堂。

客观上看,这个家族的股权安排很可能至少有三处欠缺考虑。

第一,股权被拆成了两个互不统属的平台。分别由女儿和儿子控制,两个平台父母都参了股。似乎父母有意一碗水端平。但回过头看,这实际上已经埋下了对立的基础。

第二,控制权与治理权错位。穿透股权后的实质性“大股东”在董事会里却没有一定的控制权,导致股东会和董事会之间权力是有错位的。

第三,没有任何机制和安排事先将两方的利益和意志能够牵连起来。

这三处叠在了一起,又恰好遇上亲情出现裂痕。于是,就出现了这一幕。

这一类问题,不是新鲜事,特别是民营的、家族为主控制的企业。

2023年2月10日,杉杉系创始人突发心脏病去世,没留下任何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

3月23日董事会选举创始人儿子为董事长时,创始人的遗孀现身会场,称选举违规,她作为与创始人育有3名年幼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认为基于继承关系,自己应当成为杉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后来的事可以预料了:一定会有一场家族内斗。最终经营受损,债务重整,据说安徽国资入主。

娃哈哈也有类似的情节。

这里就不展开了

其实,很多人没有意识到,股权结构这件事情,不是只有股权。

这里面有太多的东西需要评估、平衡,特别是“人”。没有把”人”算进去,股权是不可能“优化”的。

我过去有段时间和朋友说过一句话:市面上那些教”标准结构”的课,你去查一下讲课人自家公司的股权情况,就会明白,“人”有多分裂。

那些看起来头头是道的股权比例数字,在复杂的人性、社会和市场面前,什么都不是。唯有实事求是,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和目标,在对法律、商业和人性的充分理解和经验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各类手段和工具,才能真正做的股权结构的合理化和优化。这里面没有标准答案,没有标准模板。

想要优化股权结构,首先可能要优化的是思维能力和实操经验。

我是李立(律师),1999年起就在上海做律师了,主攻企业、投资与商业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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