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于“开公司”这件事,有着深深的误解:以为因为自己全额出资的或绝对控股的,这公司就是“我的”;既然是我的,想怎么操作都行。于是,公司的钱随时转到自己个人账上或用于个人其它用途。
多少企业家,因此入了监狱。有的企业家,甚至实际投入公司的资金超过他从公司借出的,依然被定罪,因为,“挪用公司资金罪”,是不考虑你另行投入公司的资金的,这个罪只关心你从公司拿出钱来是不是合法合规。
所以,在一次小型分享讲座时,我半开玩笑的说,这些获罪的企业家,归根结底,是犯了“思想罪”,他们在思想上没有一个现代企业家应有的“专业感”。我们说一个专业人士很专业,是指他在处理专业事务时能够抛开个人的价值认知和情感,以专业原则和精神为准。企业家,必须要有将自己和公司在观念上清楚区隔开来的“专业感”。
思想上难控,流程上可控。我一直建议股东从公司拿走钱款一定要打借条,避免犯大错。
这个借条怎么写呢?我看到过很多版本,我都不太满意,特别是大段文字为主,重点不清楚。我设计了一个借条模板,分条设置,一个条款就是一个要点,更方便没有太多法律专业经验的人士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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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李立律师 擅长公司、股权、合伙等公司类法律实务,政府法律顾问,政府评定的优秀律师,1999年开始执业,办公地点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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