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某股东起诉某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要求履行股权回购义务,一审法院驳回了该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是不是法院认定回购条款无效呢?虽然没有看到法院判决书,但是根据之前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内容,可以合理推测回购条款本身没有法律效力问题。曾经还有一起案子被放入了法院案例库。那个案例里,法院认定目标公司回购条款合法有效,但没有支持回购的诉讼请求。
我想说一个常被忽略的事:很多人设计交易、写条款,以为”合法”就万事大吉了。有一些企业,在寻求律师审核建议时,也常常只是关注“是不是合法”。这其实也是错误的。
合法、合规,并不代表能顺利操作,更不代表能够达到你想要的效果和目的。
我给法律咨询意见或者审核交易条款,一定会过两道关
第一关,合法。 不碰强制性规定,不能触碰红线,还得遵守相关领域的规定和企业内部的制度。
第二关,可行。 这一关才是多数人会漏的。条款有效,不等于钱能拿到、事能办成。刚才说的案例库那起,目标公司回购股权条款有效,但公司没减资,法院就不支持实际履行——有效,却一时履行不了。对赌写进协议,只是把”可以回购”写下来了;能不能真的回购,要看减资程序走不走得通、其他股东同不同意。合法,但未必可行。
一个”合法却悬”的真实局面
最近遇到一位企业客户,我又碰到的就是这种局面。
公司的股东欠了公司一笔钱,想提供担保,提出用自己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做质押。
单看这个质押合同,法律依据齐备、程序合规,合法合规方面没有毛病。
但多问一句:万一对方不还钱,这质押怎么实现?
这下就复杂了。不是说法律上能不能走,而是还要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得把经营上、管理上的可执行性一起算进去。
所以回到开头的回购纠纷。对赌不是不能写,质押不是不能做;问题是,凡事要考虑操作的可行性,考虑实际的效果,不能走一步只想这一步是否合法,不要总是把写在纸上的权利变成了“纸上的权利”。真正有价值的方案和意见,往往需要考虑一整套动执行安排。漏掉这一层,条款就是漂亮的摆设,不管它写的多么合法。
好的交易设计,不是把条款写得合法就结束,而是把”它将来怎么落地”想在前头。
我是李立(律师),1999年起就在上海做律师了,主攻企业、投资与商业法律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