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指南 | 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第1334篇文字
不学新公司法就会倾家荡产?实用法律学习,不要被算法绑架
不极端、不夸张,在自媒体盛行的时代,很难得到自然流量。
于是,好些卖课的、卖法律服务的人,开始用极端夸张的观点来争取流量和订单。
比如说,就听到有人为了卖课,声称:企业家不学习新公司法,结局不是倾家荡产就是坐牢。
好吓人的观点。因为夸张,可能有些人就被吸引多看几秒。
这在营销上,属于恐吓式营销,也不是什么新鲜的方式。
这也可能是目前自媒体算法下的一种无奈选择,一定程度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对于那些想要学习一些法律,并且用于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的人来说,这实在是很不利的情况。
为什么很不利呢?
因为,这些极端夸张的观点,十有八九是扭曲了法律真实的意思,让你陷入了错误的认知。这对你今后具体应用相关法律,造成了潜在的危害。
在近几年里,我发现这种情况越来越严重。
具体表现是:那些专门来找我咨询的客户,特别是有关公司法、合伙、投资、收购等法律事项,经常会发现他们过去进行了错误的法律操作,而这些错误操作是因为当时“学习”到了一些错误的法律知识或者法律观点。当时这些学习,有时还是花了大价钱得来的。
而这些以往错误的操作,直接影响到了当下想要办理的事项,有些甚至无法调整纠正,导致后续各种机会丧失。
要避免这种错误的发生,一定要有科学合理的学用法律的理念,不能让自媒体或者搜索引擎的算法随意摆弄自己。
就拿本文标题里的内容举个例子。
不学习新公司法的企业家,一定会倾家荡产吗?
想想,修改前的公司法,有多少企业家系统学习过?他们因此倾家荡产的概率有多大?
企业家最基础的任务,是让企业盈利并发展。运用法律的能力,很重要,但一定不是核心动力。核心动力是资源和机会。企业家,就是在市场中想办法取得并整合各种资源然后见机行事的人。
单从风险控制角度来说,法律运用能力也不是唯一的依靠。业务量、现金流入量、资产规模和资产质量,凭着这些,也许才更能抵御风险。
比如“第一”、“最”之类的表述,《广告法》是禁止,很多企业因此被罚过款。
其实,民事或者商事法律的表述,最好也不要看这些极端的表述,因为基本上都是能够误导人的内容。
假如想学法律用于自己的工作和生活,那么要尽量避开那些看起来极端和夸张的观点,想办法找些可靠的信息渠道,例如:
1、找权威的信息
不是来自于所谓“权威人士”的信息,而是来自于法律本身、立法机关、司法机关。
法律条文本身怎么写的、立法机关的正式文件上怎么写的、司法机关的裁判理由怎么写的,这些才是权威的信息。不要先去学别人的学习心得,那是二手信息,很难保证准确度。
2、找信任的专业人员咨询和代办
这里说的信任,不是说那种没有扎实根基的“看上去让人很相信”,而是具有较高的信用度的。
例如:关系非常亲近和长久的亲属或者朋友,又正好是专业人员,平时的相互感情和人品都很不错的,这就完全可以信任。
再例如:虽然过去不熟悉,但是经过多次深度咨询后得到满意咨询服务的,也可以给予相当程度的信任。
当然,信任与否,还要看自己的喜好。
比如,有人在选择律师时,对年轻律师总是无法足够信任,而有的人更信任那些取得很多社会荣誉称号的人。
这种个人喜好,往往是非理性的,但是很难改变的。清楚自己的喜好又无法改变的,要想找到信任的人,也只能在符合自己喜好的对象里找,虽然这也容易找到错的人。
那么,究竟是自己学呢还是交给专业人员咨询和代办呢?
见过有的人,凡事尽量自己学习,尽量不找人代办。
而另外一些人,习惯全脱手完全交给专业人员代办。
个人觉得,可能还是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看采取哪一种策略。
对于非法律从业人员学用法律这件事情,我的建议是:
一方面,自己要学基本概念、逻辑和框架,否则选择专业人员容易出错,也便于自己作出方向性的决策;
另一方面,专业的事情具体还是要委托专业的人去做,让专业人员为自己的决策提供参谋。
微信搜索“202369”添加微信好友,电邮202369@qq.com 仅供联络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