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行为人是否以侵权为业,可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判断。就客观方面而言,行为人已实际实施侵害行为,并且系其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主要利润来源;从主观方面看,行为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等,明知其行为构成侵权而仍予以实施。
如侵权行为人除侵权产品外并不生产其他产品,结合故意侵权事实,可认定其属于以侵权为业。
【摘自(2019)最高法知民终562号民事判决书】
界定行为人是否以侵权为业,可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判断。就客观方面而言,行为人已实际实施侵害行为,并且系其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主要利润来源;从主观方面看,行为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等,明知其行为构成侵权而仍予以实施。
如侵权行为人除侵权产品外并不生产其他产品,结合故意侵权事实,可认定其属于以侵权为业。
【摘自(2019)最高法知民终562号民事判决书】

李立律师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6年的执业经历,曾获政府颁发优秀律师称号
企业收购、股权运作、法律顾问、诉讼仲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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