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民法典141:内容不是处理身后财产,即使标明遗嘱,也不是遗嘱

合伙指南 | 作者:李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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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民法典系列》是李立律师的读民法典笔记

聊民法典141:内容不是处理身后财产,即使标明遗嘱,也不是遗嘱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本身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效力,但是可以通过“司法确认”的程序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调解协议和身份证明、资格证明,以及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等证明材料,并提供双方当事人的送达地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司法确认申请,应当在三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民法院应当自受理司法确认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遗嘱继承中的受益人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是指《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的相关人员,既包括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只要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受益人属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员范围,就是遗嘱继承。遗赠中的受益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也可以是国家、集体。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的规定,见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根据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的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当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本款是《民法典》新增立法内容。

遗嘱信托,是指通过遗嘱而设立的信托,即遗嘱人(委托人)以立遗嘱的方式,把自己的遗产交付信托。遗嘱信托,应当将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内容放在遗嘱中。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管理、处分信托的遗产。遗嘱信托的受托人通常应当是具有理财能力的律师、会计师、信托投资机构等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不能打印后签字,不能代写。另外,自书遗嘱人应当具有自书遗嘱基本的文化能力。

须是带有正式制作遗嘱的意思表示,而不是随意性的想法记录。

2019年,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的一个继承纠纷案件中,当事人提交了一份字条并认为属于遗嘱。这张字条上的内容是:“今收到XX路XX号五室陈某3动迁款柒平方砖头钱.全部转交陈某5名下柒万伍仟元整。我同意陈某3将XX户XX村XX号XX室。所有子女无权干涉。父母财产.房产归陈某3所有。”该字条下方收款人处有陈某5签名并署期2010年9月24日,以及“姚某1同意”字样。对此,人民法院认为,“对于陈某3提交的字条是否构成遗嘱的问题,该字条虽系被继承人陈某5、姚某1所书,但是并未写明系遗嘱,亦没有对其死亡后财产作何分配的意思表示,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故对陈某3认为该字条系遗嘱的主张,法院不予确认。”

2018年,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一起继承纠纷案件中,其中一位当事人何某1提供字据一份,内容为:“兹有本市黄浦区草鞋湾路XXX弄XXX号私房一小间,现已拆迁,而动迁组分配我名下的房子我决定给次子何某1所有,我在南汇长桥公墓购买的双穴墓地一块,计人民币三万七千元整,另外我租房的租金每月七百五十元整都归次子何某1一人承担付出”,字据后有何天钰及张某某签字,落款日期为2010年1月15日。何某1表示该字据为何天钰自书遗嘱,也表明何天钰将其房屋留给何某1的意愿,结合代书遗嘱何天钰名下的房产份额应归何某1所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何某1提供的何天钰与张某某2010年1月15日所立字据,形式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内容也并非何天钰对身故后遗产的处理,故该字据不能认定为何天钰的遗嘱。”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4年有一个案件的事实更加典型。在那个案件中,被继承人生前写的一份书面文件,在签字处写明了是“立遗嘱人:范某某”。但是,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材料的内容仅记载了范志英将房屋以3000元价格出卖田某丁及所得房款如何时分配的事实,并未涉及范某某身后如何处分个人财产的内容,故本院认为原告所诉称的“遗嘱”也即原告提供的书面材料在本质上不是遗嘱。”

自书遗嘱,是最传统,也是使用比例最大的遗嘱形式。但是,自书遗嘱因为种种形式上的原因而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况也比较严重。根据2017年北京某区人民法院的数据披露,在该法院审理的涉及自书遗嘱的案件中,约有20%的自书遗嘱因为形式上的问题而被判为无效。另外,据媒体报道,最高人民法院统计,在全国审理的遗产继承案件当中,遗嘱被确认无效的占60%。例如,本条规定,自书遗嘱必须在签名的同时注明年、月、日。年、月、日缺少一项,都会导致自书遗嘱的无效。

对于自书遗嘱来说,要谨慎仔细,尽量不要有修改涂抹的痕迹,如有修改,最好重新书写。实在想要偷懒,那么也要在修改之处签字并标明年月日。

自书遗嘱如果是几页纸的话,虽然说只要在末尾处签字标明年月日就有效,但是,为了避免今后不必要的争议风险,建议在每一页的末尾处都签字并标明年月日。

尽量不要搞多份内容有交叉的自书遗嘱,而是将所有内容写入一个遗嘱之内。如果在自书遗嘱完成后过了一段时间又想修改的,那么最好的方式是重新自书一份新的遗嘱,并且在这份新的遗嘱中明确载明某年某月某日自书的那份遗嘱失效。

另外,要知道,笔迹鉴定并不是万能的,并不是所有的笔迹鉴定都能得出明确的鉴定结论。在实务中,无法确定是否本人书写的鉴定结论是存在的。所以,建议自书遗嘱的人,将书写遗嘱的整个过程都同步录像录音下来,最后将写好的遗嘱举到镜头前进行清晰的展示。

除了形式要注意规范周全之外,遗嘱的实体内容的书写也要尽量使用标准的、正式的、规范的、在法律上没有歧义的表述语言。对于继承人的称呼,要使用他们在身份证上的准确姓名,不要使用小名来称呼。对于财产的表述要精确,比如房产要写明地址门牌号。对于权利的表述在法律上不要有歧义,比如想把房屋所有权由某人继承,但是却写成了由某人居住。对于财产的范围要清晰,不要把不属于自己的财产列入遗产范围写在遗嘱里,比如最常见的就是将夫妻共同财产当作自己个人的遗产在遗嘱里进行分配。对于财产的处理要符合法律,比如说不能将成套的居住房屋中的各个房间分别留给不同的继承人。

遗嘱的内容,不是仅凭着继承相关的法律规定就能写好,而且要根据不同的财产类型理解不同的法律。比如涉及房产,就需要理解房地产相关的法律以及民法典中物权篇的基本概念。比如说债权,就需要理解债权债务以及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比如说股权中的财产内容,就需要有应用公司法的基本能力。总之,遗嘱书写的难度,主要取决于遗嘱所涉及财产种类和特点。

【本文作者:李立律师 擅长公司、股权、合伙等公司类法律实务,政府法律顾问,政府评定的优秀律师,1999年开始执业,办公地点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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