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指南 | 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第341篇文字
一
1260条的《民法典》要学习吗?
今天,搞法律的人有一件大事,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人大通过了,明年起实施。这个法律的重要性,这么说吧,只有宪法可以高过它。这么重要的法律,要不要学习呢?
其实,很多的平台和机构,早在一个月前就公布了民法典相关的培训和学习课程,已经开始推广和宣传课程并且接受预约报名了,相信很多人也看到过这样的内容。
这个法律是什么内容呢?民法典=(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修订。
上面这个等式,等号右边的那些法律随着明年民法典的实施都将废止。或者可以理解为,将这些法律全部修订然后有机的组合在一起。
和其他法律相比,这个《民法典》的最大特点就是“平等主体”。民法,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规则。那些行政管理之类的不平等的主体关系,不在民法体系内。民法,就是平等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律大全。可以说,是日常生活和经济往来的最主要所要依据的法律。
假如把法律体系形容成大小一家人的话,那么宪法就是父亲,民法就是长子,刑法是次子。至于行政法等,开句玩笑,从历史上来看,可能都不算是嫡子,好多是从刑法和民法分化出去的。
这么重要,是不是要马上、立即学习呢?今天我就想聊聊这个事情。
二
作为从事法律工作、法律学习、准备司法考试的人来说,认真、完整地学习民法典,是不需要讨论的事情。这就像是每天要吃饭一样的事情。这是职业、专业的一部分,就像选择做早上点心买卖的,那自然就要每天很早起床一样。
我今天想聊的是,那些不是从事法律工作、法律研究、也不是要准备司法考试的人,要不要从现在起学习一下1200多条款的民法典。
前面,我说了一个等式,民法典=(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修订。
婚姻法这些法律,也是很重要的,而且和我们的生活工作都很密切。可是,事实上,不搞法律的人,真正认真全面学习这些法律的人并不多。
大部分的人,都是遇到要解决的问题时才会去学习相关的法律。比如说,想要结婚姻离婚的,就会花时间好好看看婚姻法。想要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了,就会把合同法里相关的条文拿出来研究研究。家里有人过世了,遗产方面有纠纷了,所有的继承人都会认真学学继承法。
是的,这就是真相,大部分都是在有需求时才会去学习,也不会全面学习,只是学习那些针对需求的法律或法律条文。
在没有遇到问题的时候,不搞法律的人学习法律,效果是不会太好的。这就像是给不饿的人上了一桌大餐一样,没胃口。
其实,无论是学习什么,带着问题而学都是最好的方法,假如这个问题还是切身相关的实际问题的话,那么效果就更好了。
所谓久病成良医,虽然夸张了,但是长期患一种病,经常查询学习了解,在这个病上的知识储备,很可能会比那些不是这个专科的医生要多,这很正常。
因为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偶尔会陪着区政府领导接待人民来访。在陪同期间,会发现有一个现象,那些投诉时间较长的一些来访者,在他的具体问题的法律政策方面的理解和分析,有时水平还是相当高的。这也是一种带着问题学习的效果的体现。
所以,我的第一个建议,原则上没有必要全文进行完整学习,大家还是根据自己的需求来学习相关的内容,这样效果更好。
三
学习很重要,但是时间管理更重要。
学习各方面的知识,那是需要时间的。我建议想要学习民法典的人,要先做一下时间管理。学习民法典,有可能不是你该做的重要的事情,也不是紧急的事情,那就不必着急。
我自己的计划,是先花一个月时间,在工作之余对民法典进行第一次的初步学习,然后根据初步学习结果再制订之后的学习计划。但是,我的方法,很可能不适合那些不搞法律的人。
我不知道其他法律工作者在学习法律时的感受是不是和我一样。我在法律学习中,能感受到文字背后的很多东西,比如政治、经济、文化、纠结、进步、保守、矛盾、争议、计划、方法、方案、变化、策略等等。简单地归纳,就是我在法律条文中能读出故事来,经常能读法律条文读到津津有味的状态。这大概也是一种职业病,不知道律师事务所能不能给我报个工伤。
但对于不搞法律的人,法律条文实在是读起来并不是太令人愉快的。更何况,现在的阅读习惯被很多平台引导着越来越向简短直观方向去,很多人看到长文字就拒绝阅读,更有一些人只看文章标题或只看短视频了。法律条文,那一本正经、充满逻辑周全的文风永远也无法取得十万加的阅读效果。
因此,对于不搞法律专业事务的人来说,可以适当学习一下民法典,但是没必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在这个上面。
所以,我的第二个建议是,先把时间分配给那些自己的专业工作和学习,花在那些对于你而言重要和紧急的事务中去,在余下来的时间里花不多的时间学习一下法律。
四
而且,对很多人来说,即使有时间有意愿想要现在全面学习民法典,也有点太早了。为什么呢?
我国法律实践有自己的特色和惯例。一个重要法律出台,通常意味着只是个开始。随后,可能会有配套的具体细则出台,某些法律内容还有可能在各个省份和地区有进一步的地方性规定出台。同时,各级法院还会就这部法律的司法理解出台一些司法解释和意见。这部法律运行一定时间后,还会在细节内容方面有修订或微调。
你看,在一部重要法律出台后,要全面学习这部法律,事实上是要学习后面跟随着的这些所有内容的。而这些跟随而来的内容,现在还未出现。等这些内容出现后再学习,或者至少等配套的细则和司法解释出台后再学习,效率会更高。
所以,我的第三个建议是,等等,别太着急。
五
另外,关于学习内容的安排或课程的选择,也适当要留意一下。
第一,假如对于法学基础没有系统学习过的,不要自己直接拿着法规条文在那里看,容易催眠或放弃。
第二,选择法律专业人员提供的内容,特别是知名法律专家提供的一些内容。
第三,如果有选择的话,那么尽量选择那些专门为非法律专业人士定制的课程。
关于上面的第三点内容,目前我还没看到有合适的内容出现。这类课程制作是有难度的,因为需要将专业的内容转化成非专业的人容易理解并接受的内容形式。这方面我深有体会。
刚入行当律师的时候,习惯上说那种“法言法语”,就是大量运用那些法律专业交流时用的那种语法、逻辑、词语以及文风。这种“法言法语”,在法庭上是比较适用的,因为律师在法庭上的发言主要就是说给法官听的,法官本来就是法律专家,法言法语对法官而言很顺耳,而且法官也都很忙,法言法语效率也高。
但是,后来发现一个问题,因为我的工作主要是做公司法律顾问,以咨询工作为主,也就是说我主要的交谈对象都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法言法语”反而成了一种交流的障碍,最好的情况就是别人虽然听不太懂但觉得好象很专业,最坏的情况是别人觉得这个人不会说话不会合理表达。于是,我开始有意识地进行学习和转变,有了大的转变。以至于发展到如今,有时候说话啰哩啰嗦,就像我博客上闲着写的文字一样。
我现在也没有意向去制作这样的课程,因为这其中有些法律并不我富有经验的,我所擅长的都是公司、股权、合伙等与商务投资相关的法律事务。但是,我可能会将学习中的有些感想或笔记放到我的博客上去。
一直说民法典,也有些单调,我们说说吃东西吧。最近在我的微博上,被赞最多的一条微博,居然是关于写上海生煎包哪家好吃哪家难吃的一句话评论。这是个吃货的时代吗?
最近,儿子也突然喜欢上了做饭做菜,都是那些美食制作的短视频给勾引的。上个星期还做了包子。
面粉,这个东西,如果用最简单的方法来做熟,那么可以就直接热炒一下就可以了,连油都不用放。炒面粉,过去还曾经被作为军队的干粮,可以直接抓一把边走边吃。但是,这想来不会太好吃,长期吃那可能更是不好吃。
那么面粉,怎么弄好吃呢?加水加酵母揉面团,发的松松软软的,蒸出来,那是比炒面粉更适口一些。还是觉得不太好吃,那就包上各种馅料,成为各色包子,味道一下子就好了。学习民法典也是这样,如果能找到合适的课程或方法,就等于找到了兴趣点和吸引力,那样的学习才是美味,美味的东西才能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