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能从瑞幸咖啡身上学点什么?

今天真的还是有几条引起我注意的新闻,特别是想记录一下:

  1. 残忍杀害医生的凶手孙文斌被执行死刑。
    2019年12月4日,孙文斌及亲属将其母孙魏氏送至民航总医院治疗。孙文斌因不满医生杨文对其母的治疗,怀恨在心、意图报复。孙文斌在急诊抢救室内,持事先准备的尖刀反复切割、扎刺值班医生杨文颈部,致杨文死亡。
    当时看到这个新闻,内心感觉强烈复杂。记得当时也发表了文章建议有关部门要系统化地解决这类医疗秩序不安定的情况。
  2. 瑞幸咖啡今日宣布,公司董事会已成了一个特别委员会,以对公司首席运营官(COO)刘剑和其他几名员工捏造交易行为展开内部调查。初步调查显示,2019年第二季度至2019年第四季度,与虚假交易相关的销售总额约为22亿元。
    这个被很多人密切关注观察的企业,在清明时节雨纷纷的日子里就暴出了这样的消息,和节气还有些搭配。

瑞幸咖啡,究竟是怎么回事,目前公众是很难深层次揣测的。但是,财务造假这个事情几乎是板上钉钉了一样。在美国这样一个对这类事情法律规治极严的国家里,这样的错误几乎会致命的,企业很可能会倒,高管很可能坐牢。

瑞幸咖啡,过去几年里,以其高举高大的互联网投资运营方式吸引了不少的关注,很多人也将它视作一个可以用来分析研究的活案例。也曾经有人在讲座的间歇问过我,在股权结构等方面,能不能借鉴瑞幸咖啡这类企业的一些优点和做法,能不能学到点什么呢?

我的答案是:学不到什么实际可用的。

当时,我的回答主要是针对股权结构及股权运作方面而言的。今天我想扩展开来讲一讲我们能从瑞幸咖啡这样的企业上学到点什么。

瑞幸咖啡,将流行的互联网企业运作模式引进了咖啡消费市场。这种大胆尝试的发展欲望,是令人动心的。另外,瑞幸咖啡在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多次被投次人质疑的时候,始终坚持既定经营计划,这份执着也是不容易的。这些东西,我觉得任何企业都是可以学习一下的。

能够灵活变化是一种优点,能够坚持也是一种优点。但总得来说,坚持,比灵活变化更为重要一些。这是我的社会经验所看到的,可能不是很准。在我看来,大胆定位和坚持,是瑞幸咖啡比较吸引我的地方,可学。

但是落到具体事务上,有很多东西是学不了的,我也劝过我的客户不要花太多时间去研究学习这些企业的案例。原因有2个:

  1. 不知道真相;
  2. 我们不一样。

首先,我们不知道真相。

或许有喜欢抬杠的人会说,上市公司的重要信息都是必须要披露公开的,为什么不知道真相。

其实,假如你拿这个问题去问问在二级市场多年的老股民,他们也能嘲笑你一下。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不是为了告诉公众真相,而是把一些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必须披露的“信息”公布出来,从来没有承诺要告诉公众真相,没有这个法律义务。所以,这个东西才叫“信息披露”,而不是“真相披露”。

从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里,是很难找出关键性的真相的。否则,那个披露瑞幸咖啡数据造假的调查何必花那么大的工夫和费用。92个全职和1418个兼职调查员,收集了25000多张小票 ,进行了10000个小时的门店录像,并且收集了大量内部微信聊天记录,然后作出了长达89页的报告。

即使这样,瑞幸咖啡当时对这个报告是完全不承认的,真相在公众面前还是没有清楚地显示出来。

现在,即使瑞幸咖啡自己承认了交易数据造假,真相就有了吗?唯一知道的只是那段时间交易数据造假,但是更多相关的各方他们还有太多的真相想要知道,比如:是何时开始的?真的只是COO一个人擅自做的吗?这后面会不会有故意做空盈利的阴谋?而这些真相,谁也给不了,再瑞幸也没给。瑞幸咖啡这次披露交易数据造假,仍然是“信息披露”的性质,所以在内容中提示了投资者不要以相关时间段的财务数据为投资依据,这仍然不是“真相披露”。

在学习他人案例的这件事情上,我们一定要特别留意不要被别人和自己忽悠了。因为真相往往是被有意或无意地被掩盖或歪曲了。这几乎是人性的必然。你只观察自己以及自己周围人平时公开或私下交流的话语,有多少掩饰、修饰、隐瞒、谎言在那里面,就应当理解一家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会全然地将真相暴露给公众是完全不现实的期许。当我们不知道这个案例离真相有多远的时候,案例学习仅仅只是一个启发,连参考价值可能都够不上。

企业案例,和历史有点儿类似,最好的方法不是学,而是读。读读就好了,就当它是个寓言故事。我们小时候读的寓言故事也是有价值的,但你不会真的以为会有一只狐狸站在老虎前面向其它动物们摆威风吧。

当不知道别人成功的真相的时候,最佳的策略是把眼和心转回到自己的事情上去,不要再想着去参考套用别人的方法和模式,从自己的实际条件出发,根据所在行业的常识自己去研究和摸索出自己的独有算法来。

过去有一些客户喜欢一遇到什么事就问我要相关的文本模板,我的对应是:假如不让我直接为相关项目提供完整服务而仅仅要一个文本模板的,我基本是拒绝给的。当然,我给他们介绍了某某文库的网络服务,上面各种各样的模板很丰富。

律师的客户们,心态是这样的,如果自己的律师给了一份相应的文本模板,客户下意识地会认定这个文本是直接可用的,这是因为基于委托关系的专业信任感。然后,客户很可能就不会去考虑这个文本是不是真的适合自己要处理的事务了。这样的话,很多时候,可能会害了客户也害了律师。这样的事情业内听说过。

可是,如果我不提供文本给他,他是自己去网络上选择下载一份模板的话,因为没有专业委托关系的信任背书,客户们就会花心思去仔细考虑这文本是否适用自己的事务。

为什么不让我参与项目我就不给提供文本模板,因为不知道啊。不让我参与项目,仅靠客户电话那头的简介,我不可能从法律角度了解项目的真相。

别人的成功或亮点,如果不知道真相,那么看看读读就好了,不要去学习。

另一个原因,相对更好理解,那就是“我们不一样”。不是那首歌,也不是那家麻辣烫,是说的企业和企业之间是不一样的。

大的来说说,企业之间有3个常见的重大差异,有时也很容易被忽视:

  1. 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差别
    我说的不是“外资企业”,是“外国企业”。“外资企业”还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性质上属于“中国企业”。“外国企业”是指注册地在外国的企业。这两者的差别,是因为各国之间的法律差异是巨大的,外国企业的很多做法,中国企业是不能做的,反过来也是一样。
    更容易让好些人误解的是:有很多媒体热门报道的企业,看上去肯定是中国企业,实际上都是外国企业。瑞幸咖啡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主体就是外国企业,否则也不可能去那里上市。
    基本上知名的互联网企业的上市主体都是外国企业。当媒体在报道这样企业的一些股权结构、合伙人制度、董事会安排等等顶层架构或内部治理的内容时,实质上都是在介绍一家外国企业在根据某外国法律在操作的实务,这对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和运行的中国企业,参考价值几乎是没有的。
  2. 上市公司、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差别 这方面的差别也是很大的。比如“股权”、“股份”、“股票”这3个词,不是专业在法律和投资的人,大多数是混用的,根本不理解这中间的巨大差别。我遇到过好几次这样类似的情况: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在介绍自己的股权结构时,说公司一共多少多少份股份,其中某某股东多少多少份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哪里有“股份”啊。
  3. 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差别
    这个我就不展开了,大家能想到这个,就基本能明白差别还是很大的,比如国企的股权转让都是要经过特殊程序的。

上面这3个重大的差异可能知道了也就能注意了。但是,更容易让人产生错觉的是,感觉自己的企业和想要学习的企业差不多。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这方面,仍然是要谨慎操作。有一个比较好的判断方法是:假如这个模式和方法是这个行业里普遍都在运用的,那么这个东西是可以学的;假如不是这样,不要轻易学着用。

瑞幸咖啡,这次暴出的财务造假事件是很恶劣的,我们当然不应当去学这些。但是,瑞幸咖啡能够以较为创新方式迅速成功扩张,一定有做得对的地方。我们可能没办法真的在这类企业身上学到点什么,但是我们可以把它当作一段寓言和历史来读一读。

【本文作者:李立律师 擅长公司、股权、合伙等公司类法律实务,政府法律顾问,政府评定的优秀律师,1999年开始执业,办公地点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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