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撮合像融资、入股、并购、合作之类的交易时,我一直努力向各方传达一个理念:条件和界限是最重要的,不要过于执着地去深究对方内心的想法。
人心,海底针,男女都一样。理解人性,其中要义之一就是要理解“互相理解是极其困难的”。过去有“理解万岁”一说,你想想这世界上有万岁的人吗?所以啊,理解万岁,实际上说的就是理解不可能。转回正题,为什么互相理解在这类交易中不是首要的:
1、
所谓交易,本来就不需要理解对方的内心。你在市场上买朵花,卖花的人不需要理解你是去求爱还是去上坟。
2、
涉及公司运作的股权交易和合作之类的交易中,双方需要在后期经营管理中进行磨合的,协议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规定,要靠后期的磨合商议来处理。商业,就是要商量着来。
3、
条件和界限才是这类交易首要要考虑的事情,包括交易的基本对价和内容,双方行为的上限和下限要明明白白地表达清楚,双方特别要的权利、特别要做的事、特别要承担的额外义务,这些都要重点协商,摊在桌面上来。
4、
条件和界限的协商,是很多人的弱项,可能和性格和文化有关,要么抹不开面子,要么不明说而是使计谋拐着弯暗着想取得。有时候,看着一方开出的条件里满满得一大堆文字,总结下来就是要让对方实际在股东会没有控制权,累得慌。其实,更合适的做法,是直接把这个说出来,毕竟本来入股就不一定是要取得控股权的(这个可能有人不理解,以后我有空再聊)。
【本文作者:李立律师 擅长公司、股权、合伙等公司类法律实务,政府法律顾问,政府评定的优秀律师,1999年开始执业,办公地点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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