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乐》缴纳版权费事件的思考

Wednesday, December 10th, 2008 | 作者:

作者: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 李立 王原

据称,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要对殡仪馆播放《哀乐》按每平方米每年2元收取版权费,南京率先试点。首个提出向殡仪馆收取《哀乐》版权费的,是刚入行不久的律师翁磊。今年9月,翁参加南京市殡仪馆一个追悼会,听见《哀乐》响起,他自称突然想到:殡仪馆播放《哀乐》,是不是也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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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律师,北京尚公(上海)律师事务所 - 首发于LawLe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