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敦促嘀咕网立即停止对我的名誉侵权行为

Monday, March 8th, 2010 | 作者:李立律师

嘀咕网负责人:

贵网站自今年初,在未向我提供任何通知或告知的情形下,突然封死了我的嘀咕帐户,并且在我的嘀咕个人主页(http://digu.com/lawlee)上显示“李立 发送的内容含有不良信息,妨碍了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嘀咕,现在已被关入“小黑屋”,正在禁言中…”的内容。

网站或许有权可以停止对某个具体用户提供服务,但不得采取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贵网站在我的嘀咕个人主页上公开显示前述内容,已经严重损害了我的名誉权。

需要特别指出的有两点:

第一,我在嘀咕上所发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内容。这些内容同时出现在twitter、做啥网、新浪微博等网站,在这些网站上跟随我的网友都可以证明这一点。而且,同样作为国内网站的做啥网、新浪微博网站也未指出我存在违法不良信息。贵网站公开声称本人所发内容存在不良信息以及“妨碍了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嘀咕”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第二,本人多次通过嘀咕网提供的反馈通道提出异议,但至今为止本人没有得到任何说明和反馈,嘀咕网的服务态度令人极度失望,本人不得不发出此公开信以澄清事实和维护自身权益。

鉴于上述内容,贵网站在嘀咕网本人个人主页上所公开显的内容已经严重侵犯了本人(李立 律师)的名誉权,本人在此郑重向嘀咕网提出下列要求:

1、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公开向本人道歉,在侵权行为同等的范围内消除影响。

同时,本人保留一切追究贵网站法律责任的权利及手段,并且,在事件未解决之前,我将尽量向其他网友介绍嘀咕网霸道无理的服务方式和服务态度。

李立律师,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副秘书长,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 首发于LawLe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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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了多年,为什么管不好?”,只有网吧吗?

Thursday, March 4th, 2010 | 作者:李立律师

“各种网吧,管了多年,为什么管不好?”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政协委员、陶然居饮食集团董事长严琦语出惊人:关闭所有社会网吧,政府办公共网吧。

出发点虽还不错,但这背后所隐藏的逻辑有点雷人。

因为管不好,所以就要公办?

但请问管了多年管不好的难道只有网吧吗?

房价、教育、食品卫生管了多年,能说管好了吗?是不是也要把非国有的房地产业、教育机构、食品生产厂家,包括陶然居饮食集团都收归国有?

没有管好,应当追问管理部门的责任,这正是两会代表们该做的事情,而不是转移焦点,挑动一部分“被代表的”斗争另一部分“被代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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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决定我国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是监管

Friday, February 26th, 2010 | 作者:李立律师

这个标题很长,因为想要准确表达。

下面写的都是”务虚”内容,任何机关、个人请不要对号入座。

为什么我将”监管”作为”决定”因素呢?因为在一个行政主导的环境下,目前我国行政司法对互联网经济提供的主要”服务”似乎只有”监管”。如果还有其他的,请网友指正。唯一的,又是主导一切的,当然是决定的。

监管,我是一直都认为必要的。但并不代表只要是监管都是我支持的,就像我支持打黑但反对打黑名义下的黑打一样。监管,作为公权力的一种职责,在理论上、常理上、法律上来说,是要努力遵循一些原则的,想怎样监管就怎样监管的思想是不应当在一个现代社会中存在。

对于互联网的监管,要遵循科学原则。科学原则遵守的好不好,一是要内行,不能外行监管内行,二是不能被非科学的因素压制。总之,不能让监管目标、方式和内容经常成为笑话。

当然最重要的是,监管要遵循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我说的不是容易曲解意思的”依法监管”,而是首先依法治原则立法和出台监管规定。这个原则不多说了,说了也……

最后,要说一句:建议管理部门要丰富对互联网经济的服务品种,不能只重视”监管”,再多配点”扶持”、”保护”之类的,否则以后再让人回来时会得到这样的回答:”当初你让我滚,现在滚远了,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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