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开通了(免费查询)

Monday, April 27th, 2009 | 作者:李立律师

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执行案件信息,充分发 挥执行案件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高人民法院从2009年3月30日起向社会开通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社会各界通过该平台可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2007年1月1日以后新收及此前未结的执行实施案件的被执行人 信息。现就有关事项申明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由执行法院录入和审核,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信息异议处理的若干规定》向执行法院书面申请更正。

二、本网站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如有争议,以执行法院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因使用本网站信息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民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查询人必须依法使用查询信息,不得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本网站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网站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网站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五、本网站属于政府网站,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本网站及其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本网站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拷贝、复制或传播本网站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
二OO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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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区法院院长就劳动争议给企业的建议

Tuesday, April 21st, 2009 | 作者:李立律师

近日,上海市黄浦区法院院长许伟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忠告用人单位:主动适应新法规定,不应抱怨法律严苛。在采访过程中,就企业劳动制度的完善问题谈得非常实用和到位,摘转如下:

记者:据上海发布的数据,2008年上海全年的6万多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83%是企业败诉的,企业到底输在哪里?

许伟基:企业用工不规范是企业败诉的根本原因。企业长期通过不规范的用工方式,压制和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新法实施以后,部分长期隐藏的用工“潜规则”迅速暴露出来。

其次、部分企业未及时学习、领会《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精神。新法实施后,多数企业都开始积极学习法律规定,并根据法律规定调整自身行为。但部分企 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学、不懂,以致在诉讼中对于若干基本问题缺乏必要了解,在处理与劳动者关系中更是与法律规定相去甚远,因而 败诉。比如解除劳动合同除须具备相关条件外,还需通过一定的程序,如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但部分企业缺乏程序意识,以致于劳动者主张一个月代通 金(即用人单位可以“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来代替提前通知)的案件很多,绝大多数企业败诉。

再次、企业缺乏诉讼风险意识。在劳动争议诉讼中,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多数企业日常管理中缺乏诉讼风险意识,不注意搜集、固定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纠纷,用人单位拿不出证据,当然很可能会败诉。

记者:针对用人单位的日常管理和企业在诉讼中暴露出的问题,您有什么要告诫企业的?

许伟基:简单来说,就是应“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即企业不应一味抱怨《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对企业的所谓严苛,而应当深入挖掘自身原因,主动适 应新法的规定,真正认识到“员工是企业的生命”,促进规范用工、人性用工,从源头上减少劳动纠纷。具体来说,企业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关系,严格依照政策法律和劳动合同办事。这是减少和防止劳动争议的重要基础。

二是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的管理制度,以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员工行为。这是减少和避免劳动争议发生的关键。

三是优化机制,以积极平和的心态应对劳动争议问题。这是减少和避免劳动争议的重要举措。

四是强化程序观念和诉讼风险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劳动纠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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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无意中泄露的“秘密”

Saturday, April 11th, 2009 | 作者:李立律师

习水县多名幼女被当地多名官员性侵犯案件,很多人都质疑当地检察机关为什么不以“强奷罪”而是“嫖宿幼女罪”来提起公诉。

有些给检察机关帮忙的人,正在努力向网民解释检察机关的定性是准确的。我不争这些,因为我看到习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无意中已经泄露了其中的“秘密”。

习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解释说,这是为了更严厉地打击违法犯罪,因为嫖宿幼女罪的量刑起点是5年,相对于强奸罪的量刑起点3年更高。

很多人注意到了最高刑方面,其实强奷罪更高。但大伙有没有发现另一点:

即检察长已经承认了:检察机关认为“强奷罪”和“嫖宿幼女罪”都可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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