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态度

Friday, September 28th, 2007 | 作者:

从对劳务派遣的章节内容来看,透露出这样一种倾向或立法态度:

1、限制和约束

注册资本的特别门槛、必须签订二年以上固定合同的规定、以及明确派遣单位为“本法所称的用人单位”(这个定义是最紧要的,把《劳动合同法》所有有关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全都放在了派遣单位上)。

不仅如此,如果延伸考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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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律师,北京尚公(上海)律师事务所 - 首发于LawLe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