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有必要出台专门针对博客侵权的法律条文吗?
博客,可能是一个新生的事物,但是侵权并没有什么新鲜的内容,其侵权的内容无非是人身权和财产权,侵权的形式也只是文字、言论及视听资料,只不过利用的工具是博客而已。
在没有发明电话之前诽谤他人是侵权,通过电话诽谤他人那也是侵权,哪道有必要专门为电话侵权设立专门的法律条文吗?
法律本身就是具有概括性。社[......]
李立律师,北京尚公(上海)律师事务所 - 首发于LawLee.net博客,可能是一个新生的事物,但是侵权并没有什么新鲜的内容,其侵权的内容无非是人身权和财产权,侵权的形式也只是文字、言论及视听资料,只不过利用的工具是博客而已。
在没有发明电话之前诽谤他人是侵权,通过电话诽谤他人那也是侵权,哪道有必要专门为电话侵权设立专门的法律条文吗?
法律本身就是具有概括性。社[......]
李立律师,北京尚公(上海)律师事务所 - 首发于LawLe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