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成贪的原因是好色?

Thursday, July 29th, 2004 | 作者:

去年底,巴东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该县国土资源局矿产管理股原股长彭侠有期徒刑15年。他是为与情妇私奔筹资而走上犯罪之路的。楚天金报的记者在报道的评论中说到

“在有的人心中,没有划清爱美与好色的界线,借爱美之名,施好色之为。就拿巴东这个贪官来说,尽管他在“黄色日记”中立下“大志”———贪够[......]

Read more

李立律师,北京尚公(上海)律师事务所 - 首发于LawLe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