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1500万的成本只有85010元,打官司有时也是很实惠的广告

Tuesday, June 6th, 2006 | 作者:

据《经济参考报》北京6月5日电(王文波记者万兴亚)报道,迄今为止,国内索赔金额最大的一起网络歌曲著作权侵权案在今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某音乐网站同时向新浪、雅虎中国、百度三大国内著名网站发难,称网络歌曲《下辈子不做男人》被侵权,索赔数额高达1500万 元。

官司的是非,那是审理法院来做判断。但这1500万元所造成的“国内索赔金额最大的一起网络歌曲著作权侵权案”名号,在我这看热闹的律师来看,从客观效果上这真是一份经济实惠的宣传策划。

1500万元看着挺唬人的,其实,1500万元的诉讼标的,法院的受理费是85010元。

8 万多人民币的诉讼成本,就可以拉上最著名的网站作被告,又“制造”出了“国内索赔金额最大的一起网络歌曲著作权侵权案”新闻卖点,诉讼过程中又可以衍生出更多的新闻报告,真是很值当的宣传。想想看,如果拿这8万多元去做通常的网络广告或传统媒体广告,能做几天,能做几个版面?更何况,这官司从理论上还会有胜诉或者部分胜诉的可能性呢。
李立律师,北京尚公(上海)律师事务所 - 首发于LawLee.net(欢迎讨论交流,电话:13501679746,邮箱:www@lawlee.net)

上一篇: 李立:“盗链非盗”,对迅雷和华军之争的解读 » »
下一篇: 李立:google在中国好象患上了“间歇性精神病” » »

发表评论

*必填

*必填 (不会被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