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的“信用评价”只是一个“玩具”,几乎与“信用”无关
如果对资信评价的概念有所了解的话,估计您一定会较同意我这个标题。
但遗憾的是,在越来越多并不太专业的新闻报道的心理诱导下,中国的很多网络用户似乎已经把“信用评价”与淘宝网那套用户互相评价机制划上了等号。也正因为如此,当淘宝网调整了评价投诉机制后,相当数量的淘宝用户还曾经“情绪不稳定”了一下,世称“评价门事件“。
在国内,真正意义上的“资信体系”,对我们而言,是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孩子”。
一方面,我们对他不陌生,很多人都知道如果自己有拖欠银行贷款、或手机欠费等情况发生时,以后再到银行贷款或许会有麻烦,这就是国内已经开始慢慢发展的“个人资信体系”,部分省份已经有了专门的资信有限公司来采集并向社会提供个人或企业的资信报告。
但另一方面,我们对他又是非常陌生的。资信体系及相关服务行业在我国尚处于幼稚起步期,由于信用数据的采集共享等内容涉及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权利义务极其复杂的协调安排及技术问题,目前征信体系从整体上并未建立起来,作用及范围相对很小。公众及一般企业目前无法通过现有的资信企业得到有价值的信用数据或信用报告,也因此,对之感兴趣并进而了解资信评价基本内容的就更少。
电子商务与传统线下商务相比较,有一个重要的环境依赖特点:电子商务对社会资信体系的依赖要比传统线下商务高得多。甚至可以这样说,没有一个相对完整成熟的资信体系的支撑,电子商务市场是无法真正做大的。这个高度依赖性,主要是为了平衡和弥补电子商务便捷性所相应带来的交易信用基础方面的风险。
问题在于,电子商务所依赖的这个资信体系,是一个“环境问题”,这根本不可能是由一个电子商务主体自己来完成的,只有政府或政府强力指导下的专门性第三方机构才能来管理和建设,这已经为这方面比较成熟的国家所证明。淘宝网自己试图要建立某种“信用评价体系”,是一种无奈,也是某种程度上的可笑。无奈,是因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缺失而电子商务又高度依赖于此;可笑,是因为它根本无力也不不应当来做这个事儿,到头来只能做出一个玩具,或者说一个鸡肋。一个鸡肋,弃之有点可惜,于是,为了降低公司成本或其他考虑,减少审核用户关于恶意评价方面投诉的工作量就不会是很困难的考虑,因为这个东西实质意义并不大,在这上面少花点人工对企业的影响是“无所谓”的。
在淘宝调整评价投诉机制前,坊间传说不到200元就能让人搞到几钻级信用,卖家的信用等级几乎没有可信性,但至少我们还看不到恶意评价的大量出现,因为那时淘宝的评价投诉规则还相对比较合理,能删除很多恶意或不当的评价。但现在连这个优点都没有了,许多事实上不当的差评淘宝客服将不再删除了,淘宝只负责文明礼貌用语和同业商家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这些东西,从真正的信用体系角度来看,其实还是次要的。那些真正基础性的信用数据,比如卖家的真实身份、经营资质、企业规模、资产负债状况、财税处罚记录、法院败诉记录、银行信用记录等对于信用评价最为重要的内容,作为一个电子商务企业的淘宝有这个能力或必要来采集和整理吗?这样的“信用评价”,不是玩具是什么?
李立律师,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副秘书长,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 首发于LawLee.netTwitter:LawLee
,我这两天就收到一个恶意评价。卖家对自己的评价无法举证,淘宝就跟着睁眼说瞎话,淘宝客服跟我确认了一点,不符合客观事实的评价,不属于恶意评价,淘宝未设投诉途径,即使投诉也不作处理。我准备打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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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GSJ注册在案的,就能解决信用问题。这两个问题没有必然联系。看看网上调查的结果,绝大多数网民不会因为有执照而增加对网店的信任。为什么?反思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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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不赞同这个标题。我在淘宝买东西,就从来没被骗过,有的信用还不高呢。被骗只能说自己不小心。我赞同吕先生说的不能把孩子和脏水一起倒掉。我碰到的卖家都很热情诚信。
现在实体店又如何?实体店信用就好了?实体店的态度还不如网店的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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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网店有欺诈的,但是不能因为这个就否定一切。实体店照样有。看看电视购物有几个是真的?就像吕先生说得电视购物的问题更多。
我无意针对任何人,只是就事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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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同学还要多学习,李立律师说的是整个环境问题,在这个环境中怎样才能做到建立信用体系的问题。不能指望在一篇短小的博文中做出什么详细的论证,不过我基本上同意博主的观点。淘宝是很出色的公司,似乎可以考虑把信用评价这一块独立出来,贡献给某个非政府组织。每年捐一定的款,这样一定博得满堂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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