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士康的电视台专题中,只有董保华教授说了句大实话

Wednesday, May 26th, 2010 | 作者:

昨个儿偶尔在吃饭时看见上海电视台在放一档有关富士康连续发生跳楼事件的专题节目,节目中采访了众多的人物,有富士康前员工、现员工、富士康工会领导、富士康发言人、心理专家、社会学专家以及法学家。

在以上这些人物的话里话外,包括节目主持人在内,都在向我传递着一个论调——富士康连续发生跳楼事件的主要原因是8090后们的心理原因,富士康也已经尽力而无奈,全社会要关心这些8090后。

唯有华东政法大学的董保华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说得直接而坦然,他说的大意是“劳动法规定每月累计加班不能超过36小时,可是富士康员工一个星期累计加班就会超过36小时,这是严重违法的”。

我觉得富士康连续发生跳楼事件的起始原因就在于此。假如说8090后们有心理原因,那为什么其他企业没有发生这样的事件?假如说是因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作强度大而单调,那为什么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没有发生这样的事件?

各国劳动法为什么都规定了不得无限制加班,就是给加班费也不允许超过法定天数,这就是长期实践得来的总结,也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违反劳动法加班的规定,无限制地加班,使得工人的生活只有工作、吃饭和睡觉,这不仅侵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而且违背基本的人性,如此这样,不引起心理问题才是不正常的现象。出了事就把责任推给社会而不是认真检讨自己,那很有可能还得继续出事。

李立律师,北京尚公(上海)律师事务所 - 首发于LawLee.net(欢迎讨论交流,电话:13501679746,邮箱:www@lawle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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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Comments)

  1. 敢说真话的人太少了。
    都是“发展就是硬道理”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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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照你那么说是富士康的错了,想一想世界五百强的一个企业公司。国家规定一个月加班不得超过36个小时,一个员工的基本薪水是800块,36个小时的加班按一个小时十块。一个月拿工资1160块钱,现在一个炒粉就是5块钱一个月的夜宵300块钱。还要卖衣服、吃水果、没事出去玩一下那个不需要用钱吗?一个普通的员工下来一个月花去那些钱还剩多少啊?加班会引起心理不正常的现象,倒不如说是国家干部领导的过错引起的心理不正常的现象。工人的薪水不打算往上涨,反而把所有的物资价钱往天价的上升。有一首诗学过吗?《蚕妇》“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讲得是什么?一个住在乡下的、以养蚕为生的妇女,昨天到城市里去赶集并且出售蚕丝。回来的时候,她却是泪流不断,伤心的泪水甚至把手巾都浸湿了。因为她在都市中看到,全身上下穿着美丽的丝绸衣服的人,根本就不是像她这样辛苦劳动的养蚕人”!一个养蚕个妇女每天和蚕丝打交道的,却穿不到好的衣服。一个种田的有时候也会吃不上自己中出来的果实,为什么呢?一个就是好几块钱啊。如果是说企业管理有误不让员工加吧得到一些生活费用,那还不如回家去种田呢?物质价那么搞,我随便种一下都比打工好。和况又不受他人的约束不是吗? 呵呵 ,希望你能看到这个为打工的兄弟姐妹们能够做出点什么。 本人:王卫 QQ:879930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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