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敦促嘀咕网立即停止对我的名誉侵权行为

Monday, March 8th, 2010 | 作者:李立律师

嘀咕网负责人:

贵网站自今年初,在未向我提供任何通知或告知的情形下,突然封死了我的嘀咕帐户,并且在我的嘀咕个人主页(http://digu.com/lawlee)上显示“李立 发送的内容含有不良信息,妨碍了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嘀咕,现在已被关入“小黑屋”,正在禁言中…”的内容。

网站或许有权可以停止对某个具体用户提供服务,但不得采取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贵网站在我的嘀咕个人主页上公开显示前述内容,已经严重损害了我的名誉权。

需要特别指出的有两点:

第一,我在嘀咕上所发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内容。这些内容同时出现在twitter、做啥网、新浪微博等网站,在这些网站上跟随我的网友都可以证明这一点。而且,同样作为国内网站的做啥网、新浪微博网站也未指出我存在违法不良信息。贵网站公开声称本人所发内容存在不良信息以及“妨碍了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嘀咕”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第二,本人多次通过嘀咕网提供的反馈通道提出异议,但至今为止本人没有得到任何说明和反馈,嘀咕网的服务态度令人极度失望,本人不得不发出此公开信以澄清事实和维护自身权益。

鉴于上述内容,贵网站在嘀咕网本人个人主页上所公开显的内容已经严重侵犯了本人(李立 律师)的名誉权,本人在此郑重向嘀咕网提出下列要求:

1、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公开向本人道歉,在侵权行为同等的范围内消除影响。

同时,本人保留一切追究贵网站法律责任的权利及手段,并且,在事件未解决之前,我将尽量向其他网友介绍嘀咕网霸道无理的服务方式和服务态度。

李立律师,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副秘书长,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 首发于LawLee.net
Twitter:Law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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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8 Comments)

  1. 强烈支持~
    其实嘀咕也很委屈的,更上次电信被诉一样

    [Reply]

    yetaai Reply:

    李立律师是个正派硬朗小生啊!加油

    [Reply]

  2. 你应该去敦促一下中国政府让你不用翻墙上twitter,不要只会向下压不会向上压

    [Reply]

    李立律师 Reply:

    1、此事是我和嘀咕网之间的民事纠纷,双方是平等民事主体,不存在上下之分。非要论上下的话,作为用户的我显然在此事中相对于嘀咕网是弱势一方。
    2、嘀咕网侵犯用户权益,对用户的意见不作任何回应,侵权仍在继续,用户因此被迫发出声明。这件事在您的眼里怎么就能变成了“用户欺压嘀咕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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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说嘀咕委屈是不正确的,因为嘀咕那个措辞是不正确的。

    [Reply]

    yisu_02 Reply:

    本来嘀咕也不打算弄小黑屋,后来差点被砍了脑袋,于是嘀咕乖了,主动不要小鸡鸡,生理有缺陷了,心理也容易不健全。

    说它委屈就是指的这

    [Reply]

  4. 李律师您好,我是嘀咕网的网站平台负责人,今天看到这篇公开信。

    首先代表嘀咕网向您报以万二分的道歉。

    同时感谢您给我们提供了非常宝贵的意见。

    系统在您个人主页上显示的措辞的确不当,我们将会尽快修正。

    嘀咕网是一个创业团队创建的微博,为广大普通用户提供方便的用户服务,所以这种严重影响用户情感的错误我们以后一定不会再犯。

    所谓爱之深责之切,看到您中肯的责备,我们深感愧疚的同时也明白到我们不能忽视网站哪怕一字一句的细节,因为细节决定成败。

    希望您能持续支持嘀咕网,我们期待能经常听到你的声音,无论是赞扬还是责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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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etaai Reply:

    小甲,道歉要有诚意,你最好在嘀咕网首页发个声明,把上面的内容贴出来。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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