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部网游规范很好,但用户可视之为无物

Wednesday, May 20th, 2009 | 作者:

由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提出并起草的《网络游戏服务规范》是国内首部与网络游戏相关的地方标准。针对人们比较关心的随意封游戏账号的问题,《规范》要求企业向玩家解释停权原因并将违规或争议行为描述记录在案,提供给有关机构审查,并作为服务质量评估的一个依据。

该《规范》还要求企业停止玩家游戏权利必须发出通知,而且要“在7日之内通过电子邮件向该用户出具帐号冻结通知”。

如果游戏停运,《规范》要求企业必须提前告知。网游服务企业暂停运营网络游戏,应提前3日发布公告。如果终止运营网络游戏,应提前30日发布公告。

《规范》还要求网游企业保存6个月的用户记录,以备争议发生之时进行查询。

很好的一个开头,网络游戏服务规范,不能等待程序复杂的立法,由行业组织先行是一个好的方法,也为立法提供了好的素材和经验积累。但这只是个开头,在现实中它的作用并不能立即显示出来,它几乎没有任何强制力,原因是:

1、行业规范,本身就不是不依赖于强制力来推行的,是需要靠行业组织的特殊地位来推动企业自愿实施的;

2、行业规范的出台,并不代表行业习惯的建立,所以还不能成为司法仲裁的参考依据;

3、网络游戏企业与用户订立的服务条款,其效力远远高于这个规范,并不会因为违反这个规范而无效,而服务条款都是网游企业制订的(这个反而是行业习惯了)。

所以,作为普通用户来说,把这个规范暂时视为无物是很合理的事情。

李立律师,北京尚公(上海)律师事务所 - 首发于LawLee.net(欢迎讨论交流,电话:13501679746,邮箱:www@lawle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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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 Comment)

  1. [...] This post was mentioned on Twitter by 李立, yetaai. yetaai said: 这个规范如何制定的?有点行业自发性立法的感觉。RT @lawlee 李立律师: 国内首部网游规范很好,但用户可视之为无物 http://lawlee.net/1574.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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