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无意中泄露的“秘密”

Saturday, April 11th, 2009 | 作者:

习水县多名幼女被当地多名官员性侵犯案件,很多人都质疑当地检察机关为什么不以“强奷罪”而是“嫖宿幼女罪”来提起公诉。

有些给检察机关帮忙的人,正在努力向网民解释检察机关的定性是准确的。我不争这些,因为我看到习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无意中已经泄露了其中的“秘密”。

习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解释说,这是为了更严厉地打击违法犯罪,因为嫖宿幼女罪的量刑起点是5年,相对于强奸罪的量刑起点3年更高。

很多人注意到了最高刑方面,其实强奷罪更高。但大伙有没有发现另一点:

即检察长已经承认了:检察机关认为“强奷罪”和“嫖宿幼女罪”都可以适用!

李立律师,北京尚公(上海)律师事务所 - 首发于LawLee.net(欢迎讨论交流,电话:13501679746,邮箱:www@lawlee.net)

上一篇: 听上去很美:丢失邮件每封赔付1000元 » »
下一篇: 上海黄浦区法院院长就劳动争议给企业的建议 » »

评论(1 Comment)

  1. 对,强奸罪也适用.为了”更严厉地打击违法犯罪”赶紧以强奸罪论处,枪决他们几个!!!以正国法

    [Reply]

发表评论

*必填

*必填 (不会被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