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店新规,看来折腾不下去了

Friday, March 13th, 2009 | 作者:李立律师

折腾2008年8月1日,北京市工商局开始实施“网上开店需办理执照”的网店新规,引起骂声、怨声、争议声一片。网店办照,合法理却不合时宜等文章就是我的争议声。

随后又放软档了。北京市工商局官员对备受争议的北京网店新规作出低调解释,将不会强力推行,工商局更多的还是促进和呼吁网商办照,对网店的属地和营利性界定问题,将交由市场去判断,

北京的网店小老板有个别去注册了,发现麻烦一大堆,为了用自家住宅注册,水电费改成商用标准了。虽然绝大部分网店经营者都没去办理执照,但套用某记者的话是“给网店经营者带来了‘原罪感’”。

事实上,记者们几乎没有发现几个注册登记的实例。

前两天,关于网店审批,工商总局局长发话了 ,登记手续会趋向宽松、利民。

3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市场管理规范司副司长黎晓宽昨日在北京出席由中国消费者协会举办的一个网络研讨会时透露了对网店管理工作的最新思路,首次明确指出不能以传统手段管理网店

于是乎,这个施行了不到八个月的北京网店新规看来真的折腾不下去了。

这个折腾不下去的规定,其不合理性各方该说的都说的够全面的了。问题是,能不能以后不要在立法再这样折腾?

在任何相关规定出台前,完全可能做到充分征求一下社会的意见。不要闭门造车,也不要把立法当作试验(试一下不行再改)。

法律必须是严肃的,有一定的稳定性的,否则那就不是法治。

投资及商务,需要评估商业风险,一个“稳定有序”的法治环境,才是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前提。

立法可以有序的改时、发展,但不要搞什么未经充分征求意见的拍屁股试点,否则那就是折腾,折腾着网店经营者,折腾着我们才起步的电子商务行业,折腾着法治建设。

大家一起来学英文吧:

no trouble-making

No zigzagging

no Z-TURN

avoid self-inflicted setbacks

don’t flip flop

don’t get sidetracked

don’t sway back and forth

no dithering

no major changes

avoid futile actions

stop making trouble and wasting time、no self-consuming political movements

bu zheteng

李立律师,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副秘书长,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 首发于LawLee.net
Twitter:Law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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