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下载复制查阅违禁信息未列入禁则

Thursday, December 25th, 2008 | 作者:

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昨日通过《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下载、复制、查阅”3个环节未列入禁则。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认为,连“下载、复制、查阅”行为都要处置,将不合理地加重公民义务。同时,《条例》也适当补充关于公民和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权利保护方面的内容,如只规定定期核查用户的网络应用种类和范围,不涉及内容,避免对公民基本权利施加不合理限制。

连“下载、复制、查阅”行为都要处置,不仅是不合理地加重公民的义务,而且是不现实地加重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义务,最终会造成法律的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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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 Comment)

  1. [...] This post was mentioned on Twitter by 李立, 杨柳岸 and 啊呀呀, 兼听则明. 兼听则明 said: RT @imusiq: 感谢国家,感谢杭州有关部门。真心的。RT @lawlee: 李立律师: 杭州:下载复制查阅违禁信息未列入禁则 http://lawlee.net/1330.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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